江苏常州,一男子在医院护理母亲,母亲想让厕所但被同病房女子占用洗澡,催促几次无果

论芸有事 2024-06-07 17:20:46

江苏常州,一男子在医院护理母亲,母亲想让厕所但被同病房女子占用洗澡,催促几次无果,眼看母亲憋不住了,男子就直接推门而入,事后,女子报了警,警方认为没多大事,可女子不依不饶将男子起诉,要求赔偿30000精神损失费,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江苏常州天宁区人民法院,宝鸡政法,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不得不说,这年头,住趟医院就跟上档次餐厅似的,动不动得搭上隐私,你可别小看了那薄薄的隐私帘,那可不止是遮羞布,还兼着保护私隐、维护尊严的重任呢,可惜,总有人不当回事。   2023年,江苏常州法院审理了这么个案子,一位男性家属在催促同病房女性患者尽快让出卫生间时,一时心急,径直推门而入。 结果撞见女患者未着寸缕,双方闹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男方公开道歉,并赔偿5000元精神抚慰金。 据了解,这位女士叫做胡艳艳,因抑郁和焦虑症入住某市医院接受治疗,与她同住在一个四人病房的还有一对母子。 为了照料生病的母亲,梁宽购买了一张折叠行军床,在病房里陪护,到了一晚上8点多,胡艳艳进入病房的卫生间准备洗澡,卫生间里的水流声太吵了,让梁宽和他母亲都无法入睡。 又过了两个小时以后,梁宽的母亲着急上厕所,但左等右等,胡艳艳就是不出来,梁宽只好前去敲门要求她尽快结束,但胡艳艳只是应付几句话并不理会。 当梁宽母亲终于无法忍受,决定进入卫生间时,卫生间内却静悄悄的,为了让母亲上厕所,梁宽不得不推开门,却意外看到胡艳艳正在涂抹身体乳露出全身。 这一幕让梁宽感到尴尬和吃惊,并导致了胡艳艳的大发雷霆,要求梁宽赔偿3万元,但警察都认为梁宽并没有错,赔礼道歉就可以了。 最终,双方走上法庭,胡艳艳指控梁宽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要求赔偿,法院判决梁宽需支付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虽然梁宽认为判决有失公正,但他表示会尽力赔偿并考虑是否上诉,这起“侵隐门”事件引起社会热议,提醒公众在类似情况下要谨慎行事。 当这件事情在网络上曝光之后,一时间舆论纷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这起看似不起眼的小案例,实则反映出我国医院在隐私保护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板。   从患者角度看,她只是想利用卫生间洗个澡,却没想到隐私在顷刻间被剥夺,在病痛中煎熬已是不幸,还要忍受隐私被侵犯之苦,无异于二次伤害。 究其原因,病房缺乏必要的隐私保护设施是罪魁祸首,试想,若每间病房都配有独立卫浴,或卫生间有明显的"使用中"标识,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 再看家属一方,不难理解他催促的心情,当亲人前来看望,面对病痛,自然希望给予更多关怀。 然而,当照料需求与医院现实条件发生冲突时,无奈与焦灼油然而生,若医院能完善隐私保护流程,提供沟通、协调的渠道,对立也未必无法化解。 当然,化解对立仅靠医院一己之力还不够,还需要患者及其家属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以理性、友善的态度去面对难题。 患者应尽量提前告知家属可能产生冲突的情况,家属则应学会换位思考,用同理心去体谅他人,毕竟,人人都是病房里的"暂住客",对彼此多一份爱护,对自己也是一种善待。 作为普通公众,我们要努力营造一个理性、友善的社会氛围,在网络时代,每一个人都可能是话题制造者、輿论引导者。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以同理心看待每一个个案,以建设性的态度参与讨论,用爱心和智慧温暖彼此,消弭对立。 信源来自:社会与法-2024-06-04 发布的《洗澡闹上法庭?江苏一女子医院卫生间被围观,同病房:你有错在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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