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林每天打两份工,他把挣来的钱全都交给女友保管,可是后来才发现,对方在外面

木木记社会 2024-06-23 11:23:44

四川。小林每天打两份工,他把挣来的钱全都交给女友保管,可是后来才发现,对方在外面同时交往了3个以上的男朋友,于是小林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女友把钱全部退还给自己。

(素材来源于:星视频)

小林年纪也不小了,经人介绍认识了小梅,而对方面容姣好,小林特别喜欢,于是将自己打工挣来的钱全部交给小梅管理。

小林本来是在工地搬水泥的,一个月也就3000多一点,他为了给小梅一个安稳的家,决心再找份工作来增加收入。

小林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一家夜市的烧烤店,给他的工资也是2000出头,并且还包吃,小林觉得特别满意,这样算下来,两份工作也有近6000的收入了。

为了讨女友欢心,小林经常会利用空余时间,带小梅去吃大餐,给她买衣服、买化妆品等。

小梅特别满意,觉得小林对自己的呵护总是无微不至,所以对小林也特别好,只要对方有邀约,她都会准时赴约的。

并且小梅还让小林不要乱花钱,有钱存起来以后好结婚,小林特别感动,觉得这样的女友才是踏实过日子的。

于是,小林把平时挣到的钱都交给了小梅来管,他憧憬着只要存个几万元钱,他就向小梅求婚,到时候就可以组建自己的小家庭了。

可是令小林意想不到的是,小梅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单纯。

在夜晚,小林去烧烤店帮工后,小林就会浓妆艳抹地出门,有一次她正在和一个男的吃夜宵时,被小林的朋友看到,于是拍了图片发给小林看。

小林立马给小梅打电话,问她是什么情况,而小梅却说,是自己的表哥从外地来看她,临时要她出来吃夜宵的。

误会解除后,两人和好如初,小林依然将挣来的钱交给小梅管理。

可是没过多久,小林发现了小梅在说谎,他下班后看到小梅在和另外一个男的吃饭,而两人总是有说有笑的,中途男的还为小梅夹菜,看上去好似一对情侣。

这次小林没有打电话询问小梅,而是直接尾随他们,最后发现两人吃完饭后,直接来到了宾馆。

心情郁闷的小林,拿到证据后就离开了,他到外面喝了很多酒,晚上也没有去烧烤摊帮工,而是直接来到了小梅的住处,问她白天发生的事情是怎么回事?

小梅最开始有一点诧异,接着又有点生气,她说小林不相信自己,老是跟踪她。

还说那就是老家来的一个亲戚,对方对这边不熟悉,自己带他去住酒店,这有什么呢?

小林没有继续追问,但是他心里有数,小梅绝对是欺骗了自己。

后来小林找到机会,他查看了小梅的手机,这才发现对方不只和自己交往,还和小林看到过的两个男的交往,并且,还和其他男的也有往来。

小林特别生气,她觉得自己的感情终归是错付了,于是他要求对方把自己给的钱和礼物全部退还。

而小梅却说,那些都是小林自愿给自己的,所以不愿意归还。最后小林没有办法,直接起诉了对方。

有人说在谈恋爱时的开支确实不好算,因为大家在一起吃一起用,这些都是为了增进感情的费用,难道还要AA制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些事呢?

一、小林在恋爱期间的花销,小梅该不该还给他呢?

一般来说,谈恋爱期间双方自愿给的钱不用还,除非是明确表明借给对方的。

因为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或者女方给男方的钱,都将视为对一方的赠与。

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但是如果是为了达成结婚关系的赠与,且数额巨大的话,是可以要求全部或部分返回的。

二、小林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就为爱情花了2万元钱,难道就一分都退不回来了吗?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小林除了给小梅买吃的买用的,另外还给小梅现金,让对方帮忙存起来,而这笔钱一直在小梅那里,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可以要求归还。

最后经过双方协商,小梅愿意退还2000元,而小林也表示不再追究。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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