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棉。姜女士的前夫杨先生意外离世,获赔偿款120万元,可前公婆却霸占了所有的赔偿款,一分都不肯给三个亲孙子。并扬言:孙子是媳妇生的,那就得由媳妇抚养长大。无奈,姜女士只好联合前夫的现任妻子将前公婆起诉。
(案件来源:四川电视台)
姜女士和杨先生相恋五年,终于修得正果,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不久后,两人的女儿出生了。
这原本幸福的一段婚姻,却因为婆媳关系的不断恶化,仅仅维持了一年多就宣告结束了。
几年后,两人便又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杨先生和现任妻子又生了两个孩子,再加上和前妻生的女儿,杨先生身上的担子一下子沉重了起来。
为了能赚更多的钱,杨先生去了工地干活,可天不遂人愿,一场意外事故夺走了他年轻的生命。
杨先生离世后,姜女士、杨先生的现任妻子和他的侄子,一起去工地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他们争取到了120万元赔偿款,当场就打进了杨家二老的账户里。
可杨家二老却把钱紧紧地攥在自己手中,愣是一分钱也没给三个孙子留下。
从此,姜女士的女儿再也没拿到过抚养费,现任妻子和两个孩子的生活也陷入了困境。
但杨家二老始终认为,孙子是媳妇生的,那就得由媳妇抚养长大,跟自己无关,那120万元是自己儿子用命换来的,应该归自己所有,任何人都别想拿走一分。
姜女士几次上门和杨家二老协商关于分割赔偿款的事,可对方就是油盐不进,无奈,姜女士只好联合前夫的现任妻子,把杨家二老给告了。
在庭审的过程中,杨家二老辩称,儿子离世,他们确实拿到了120万赔偿款,但儿子外面欠了很多债务,他们还要帮儿子还债。
二老甚至还哭诉称,等他们百年后,老房子和花不完的钱自然都是孙子的,没想到二个儿媳竟这么猴急,居然把她们给告了。
而经调查得知,杨先生根本就没有什么外债,那完全是他父母在胡说八道。
从法律上来说,杨先生离世后所获得的赔偿款,并不是给他自己的,而是以物质的形式给他的近亲属的一种精神慰藉。
赔偿金并不等同于遗产,但可以参照遗产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因此,杨先生离世后所获得的120万元赔偿款,属于姜女士的女儿、杨先生现任妻子和她的两个孩子,以及杨家二老共同所有,所以,杨家二老的说辞显然是站不住脚跟的。
最后,判定杨先生的三个儿女分得79万,现任妻子分得11万,也就是说,杨家二老还应该拿90万出来。
杨家二老败诉后,还是一分钱都不肯拿出来,无奈,姜女士她们只好申请了执行。
令所有人都出乎意料的是,二老居然在被起诉前,早已把赔偿款全部取了出来,他们名下只剩下了3万元的存款,除此之外,并无可执行的财产。
经过调查,执行人员判定二老取出来的现金都被他们藏了起来,于是,大家就对杨家老宅里里外外搜了个遍,可是仍然一无所获。
在执行人员苦口婆心的教育和劝说下,婆婆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于是,她又改口说她已经烧了60万,还有50万放在了亲戚那里。
后来,亲戚把50万送了过来,但二老始终没有证据证明那60万确实是被婆婆烧了。
杨家二老独吞了儿子的赔偿金,申请执行后,明明有能力执行,却偷偷转移赔偿款,并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须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对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综合各种因素,婆婆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杨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10个月。
杨家二老没有文化,不懂法律,还顽固不化,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值得所有人深思。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