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柳州的庞女士因女儿被带走求助法院,这也让首例人格权侵害禁令在广西出现!

锋哥爱生活 2024-07-10 20:17:42

近日,家住柳州的庞女士因女儿被带走求助法院,这也让首例人格权侵害禁令在广西出现!

庞女士和张先生曾共同孕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然而,由于家庭矛盾的激化,今年5月,庞女士无奈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多次产生争执,甚至升级为激烈的冲突。张先生竟在一日之间,未经庞女士同意,擅自将女儿从学校带走,并远离了柳州,让庞女士无法得知女儿的下落,更无法履行作为母亲的监护职责。

面对这一紧急情况,庞女士立即向法院申请了人格权侵害禁令。柳北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法院认为,作为父母,庞女士和张先生均享有对子女的监护权。然而,张先生的行为明显侵害了庞女士的监护权,不仅擅自将孩子转学,还拒绝庞女士的探望请求,甚至隐瞒了孩子的住所,使庞女士长时间无法与孩子团聚。这种行为不仅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也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柳北区法院在立案后48小时内,迅速发出了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张先生立即停止对庞女士监护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并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希望他们能够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在禁令的威慑下,张先生表示愿意服从禁令,积极配合庞女士对孩子行使监护权。为了确保禁令的落实,柳北区法院还委派了司法社工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扶,确保庞女士的监护权得到真正保障。

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帮扶和司法社工的协调,张先生与庞女士之间的关系得到了缓和。近日,司法社工向法院反馈,张先生已经主动联系庞女士,沟通探望孩子的问题。目前,张先生已经将女儿带回柳州,让孩子继续在柳州学习、生活。在孩子的监护问题上,庞女士和张先生已经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两人仍在诉讼中的案件,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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