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东莞的一个平凡夜晚,发生了一起不寻常的案件。男子巫某与友人幸某去酒吧寻欢,

锋哥爱生活 2024-07-14 22:52:35

在广东东莞的一个平凡夜晚,发生了一起不寻常的案件。男子巫某与友人幸某去酒吧寻欢,结识女子李某,三人相谈甚欢至深夜,后决定去烧烤店继续。 巫某骑电动车载李某,迷路至河边。李某用手机导航时,巫某突生邪念扑向李某欲行不轨。李某惊恐反抗并欲报警,巫某怒打落其手机。李某称要跳河,巫某放弃作案念头,向幸某说明,幸某让其别担心,被威胁可不承认。 但巫某未罢手,趁李某不注意偷走其手机,转走 207 元零钱并以 1700 元卖掉。一路人发现路边哭泣狼狈的李某,借手机给她报警,案件案发。 警方迅速调查,巫某因涉嫌强奸罪(未遂)和抢劫罪被立案。期间,李某手机及 507 元被退还,巫某家属赔偿 2 万元获谅解。 法庭上,巫某辩解与李某路上有亲密动作产生误会,无强奸故意,手机是争执掉落误捡,无抢劫故意,还质疑幸某证言。但法庭认定其以暴力手段欲强行与李某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犯罪中以暴力劫取财物,构成抢劫罪。因犯罪未遂,赔偿获谅解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罚金 3000 元。 巫某不服上诉称无罪,其律师辩称无抢劫故意,应是盗窃罪,且巫某无前科,初犯、偶犯,家中有孩子需抚养,请求从轻、减轻处罚。 二审法院未采纳,认为李某陈述、伤情照片及巫某供述等可证其意图强行与李某发生关系并劫取手机,拿走手机后转钱变卖,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抢劫罪无疑。且原审判决已充分考虑其犯罪行为、未遂、赔偿谅解等情节和认罪态度,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人们谴责巫某,同情李某,也再次提醒要保护自身安全,相信法律能惩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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