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评#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的一纸起诉指控值得一思: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白金明利用担任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巡视员、司长,蚌埠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市长,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融资贷款、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7亿余元。
从起诉书不难看出,这位贪官的贪史长达20多年。20多年来,白贪官的足迹从中央到地方,职级变化并不大,但覆盖疆域广阔,好像一个跳来跳去的小丑。相比而言,我们的监督管理还是弱了,还是不够敏锐,使其从北京到安徽、从中央机关到地方政府一路走来,尽贪两个多亿。大家想想,这二十多年来,白给党和国家带来的损失何止这二十多亿:风气的变坏、人心的坠落和对各方面工作的“软”破坏,不都源于此?!
白贪20多年并不是罕见,不少贪官都是边贪边升,这种现象令人深思。如何及早发现、及时止损,恐怕是在体制机制上反腐肃贪的重要的、关键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