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购买虚拟币多付一笔钱,是否可要回
币圈徐哥
2024-07-25 0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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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向我们咨询:自己买币转款时,重复多付了一笔钱,是否构成不当得利?还可以要回来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个上海法院案例:
案情:2022年8月,贾某通过网络平台向徐某购买虚拟货币,单价6.82元,数量5837.02USDT,总金额39808.47。12:49,贾某向徐某转账支付39809元。同日时隔5分钟,因操作失误,贾某又向徐某转账支付31068元。贾某通过聊天与徐某沟通,要求徐某返还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徐某返还31068元。
上海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根据在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徐某向贾某出售虚拟货币,贾某第一笔转账39809元之金额、时间,有相应的交易订单匹配,两者吻合,该笔交易已完成。
徐某称第二笔转账31068元亦有交易订单,操作失误属于欧易平台问题,应向欧易平台主张,但对此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且根据双方所述,双方在交易同时还与其他人交易,则贾某所称在操作时点错历史交易记录而误向徐某再次转账,存在一定的可能性。
综上,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取得案涉款项具有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作出判决:徐某应返还贾某31068元。案件受理费由徐某负担。
后,徐某提出上诉,上海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大家又有什么想说的了?虚拟货币交易相关刑事案件或银行卡解冻,欢迎多多关注币圈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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