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的代价!”山东聊城,大爷打死了一只“老鼠”,还跑去向邻居炫耀自己的战绩。不料,邻居直接将大爷举报,大爷被警察带走,法院以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罪,判处大爷尤有期徒刑5年,罚款30000元,大爷愣住了。 都说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们的权利和利益,可山东八十多岁的王大爷却怎么都想不通,自己只是打死了一只来糟蹋粮食的“大老鼠”,怎么就被判刑了,这法律保护的究竟是人还是动物?怎么人还不如一只“老鼠”? 王大爷八十多岁了,务了一辈子农,深知每一粒粮食都来之不易,十分珍惜,平时看到有人糟蹋粮食都会气鼓鼓的教育一番。 如今他年纪大了,孩子也都在城里定居,只空闲时回来看看他。闲不下来的王大爷和老伴一起种了几亩地,想着能搞一点是一点。年纪大了,种地也变得愈发艰难,好不容易收获了,王大爷对这些粮食更上心,生怕被鸡鸭或者老鼠给糟蹋。 按照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办法,粮食丰收晒干后都是堆在自家院子里的,王大爷家的粮食也不例外。冬天天冷,王大爷睡得早,加上年纪大,夜里难免要起夜,不过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正好还能照看一下粮食。 这天夜里王大爷起夜,解决好个人问题的他突然听到这一阵不寻常的声音,窸窸窣窣的,而且这阵声音似乎是从院子里传来的。担心院子里粮食的王大爷悄悄的走到窗边,借着月光朝外面看去。 这一看王大爷瞬间火冒三丈,外面赫然是一只超大的老鼠正在糟蹋自家的粮食。这只老鼠体型巨大,毛是棕褐色的,在月光的照射下隐隐闪现出光泽,明显就是吃得好、喝的好。 看着这只大老鼠,王大爷心痛不已,这是吃了多少自家的粮食,才长的这么大,这么毛光水亮啊,种这些粮食自己容易吗。 气愤的王大爷随手拿起靠在门边的铁锹悄悄的走了过去,想一铲子拍死这只糟蹋自家粮食的大老鼠。 不过王大爷毕竟年纪大了,身手远没有以前灵活,这只大老鼠看到有人过来后,立马四处逃窜,和王大爷玩起了躲猫猫。 幸好是冬季,院子里的杂物早就被收拾起来了,老鼠并没有能躲藏的地方,加上不知道是不是吃的太多,老鼠跑了几圈后动作就慢了下来,渐渐有点体力不支的样子。 王大爷心里憋着一口气,虽然已经被老鼠绕的头晕,动作却没有慢,他抓住老鼠懈怠的机会,一铲子拍了过去,老鼠瞬间不再动弹。 眼看老鼠已经被自己打死,王大爷才松了口气,他高兴的拎着老鼠回到房间,把老伴推醒,得意的把自己打死一只偷庄稼的贼的壮举告诉了老伴,老伴看着这只大老鼠也倒吸一口凉气:“天啦,这么一只大老鼠,这是偷了咱家多少粮食哦,打得好。” 第二天王大爷依旧很兴奋,决定要让庄子里的人都知道自己打死大老鼠这一壮举,他拎着老鼠尾巴就走到庄子的“情报交流中心”,得意洋洋的向街坊邻居讲述自己打死大老鼠的经过,却不知这一举动给他带来了灾祸。 庄子里的老人都不觉得王大爷做的有什么问题,在他们眼里这就是大老鼠,可是有一个年轻的邻居见多识广,懂得比较多,认出被王大爷打死的根本不是什么老鼠,而是国家保护动物麝鼠,他当即拿出手机报警,举报王大爷打死国家保护动物。 看着站在自家门前的警察,王大爷懵了,想着自己也没做什么事,怎么警察就来了。警察问王大爷是否有打死一只“大老鼠”,王大爷点头承认,之后警察表示他打死的不是老鼠,而是麝鼠,是国家保护动物,然后就把王大爷带去警局。 接受庭审时,王大爷表示自己只是一个农民,一辈子在黄土里扣粮食,对粮食给外的看重,发现有老鼠糟蹋粮食,自然就想着除掉这些祸害,压根不知道那是什么麝鼠,这样的反应是所有农民都会有的第一反应啊。 可法院审理后却认为王大爷虽然是因为不认识拍死了麝鼠,但这也不能掩盖他已经打死国家保护动物的事实,他已经犯罪了,因此不能放过,直接判定5年的有期徒刑,并罚款3万元。 王大爷已经八十多岁了,一只脚都快要踏进棺材了,结果临了临了还因为一只“老鼠”惹上了官司,背上了终身污点,这到哪说理去。可我们又不能说法律判的不对,毕竟王大爷的确违法了,更不要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实是不是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呢?我觉得执法机关不能为了罚而罚,更重要的是让大家知道根源,是否可以开展更多的宣讲,或者加强对保护动物的监管。 对于王大爷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欢迎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不懂法的代价!”山东聊城,大爷打死了一只“老鼠”,还跑去向邻居炫耀自己的战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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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14: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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