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的天要塌了!”男子婚内出轨6年,向小13岁情人转账80多万元!妻子怒不可遏

洛风阐社会 2024-10-14 15:25:18

“小三的天要塌了!”男子婚内出轨6年,向小13岁情人转账80多万元!妻子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小三告上法庭,小三想用"养娃"做挡箭牌,法院会怎么判?   马强最近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事业上,他算是功成名就了。但成功带来的不只有满足感,还有无形的压力。每天忙得晕头转向,回到家却感觉少了点什么。   罗晓是个好妻子,这点马强心里清楚。结婚几年了,她一直默默支持着他。可能正是因为太过默默,马强有时会忽视她的存在。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那天下班后,马强难得没急着回家。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溜达,一个身影闯入眼帘。是李燕,马强之前就认识他,工作能力强,人也爽快。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   闲聊间,马强发现李燕和自己有不少共同话题。不知不觉就聊到很晚。分别时,两人都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之后的日子里,马强发现自己总是不自觉地想起李燕,就这样,两人开始了秘密交往。起初马强还有些愧疚,但很快就被新鲜感冲昏了头脑。他觉得自己找回了生活的激情。   李燕比罗晓年轻,马强忍不住想要给她最好的。动不动就给她买贵重礼物,有时还会直接转账。   马强没注意到,不知不觉中转给李燕的钱已经超过了80万。他只是沉浸在这段刺激的关系中,无法自拔,还和她有了孩子。   后来事情突然败露了。罗晓发现了丈夫的出轨行为,还查到了那些巨额转账记录。马强百口莫辩,只觉得无地自容。   罗晓决定起诉李燕,要求她返还马强转账的钱款,法庭上,各方观点交锋激烈。罗晓的律师指出,马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而李燕则辩称那些钱是馈赠,不应返还。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李燕返还79万余元。这个结果让三人都有些意外。   李燕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说自己有孩子要养。可上诉最终也被驳回,因为李燕没有拿出证据来证明孩子是马强的。   有人说这判决真解气,小三就该受到惩罚。也有人觉得不公平,凭啥男的出轨不用负责,反而是女方要吐出钱来。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判决其实挺合理的。因为马某把钱转给李某,属于无效的赠与行为。为啥无效呢?   因为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马某一个人做主乱花钱是不行的。所以法院判李某退钱,就是在维护马某妻子的合法权益。   单纯的恋爱关系本身是不违法的。但是从道德层面讲,明知对方已婚还要插足别人婚姻,确实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现在社会开放了,一些人的责任意识淡薄。他们可能觉得出个轨也没啥大不了的,反正不离婚就行。殊不知这种行为对家庭的伤害有多大。   不管什么原因,婚内出轨在道德上肯定是说不过去的。你既然结婚了,就应该对配偶忠诚。出轨不仅是对婚姻誓言的背叛,更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   特别是像案例中这种长期出轨的行为,更是让人不齿。这哥们瞒着老婆搞了6年地下情,还生了个孩子,这已经不是一时冲动了,完全是蓄意欺骗。   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虽然出轨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因此导致离婚,出轨方是要承担责任的。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   说到底,婚姻是需要经营的。如果感情出现问题,应该努力沟通解决,实在不行就光明正大地离婚。偷偷出轨只会让问题变得更糟。   当然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有些人可能是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维持表面的婚姻关系。   但即便如此,也不应该去伤害无辜的人。如果实在控制不住自己,那就应该先把婚姻关系理清楚,而不是脚踏两条船。   我们还是应该倡导忠诚、负责任的婚姻关系。如果实在感情破裂,也要用合法、体面的方式来处理,而不是选择伤害他人的出轨行为。   虽然这个案子里法院判决李某退钱,但这并不意味着马某就没事了。且不说他老婆会不会原谅他,单是社会舆论这一关就不好过。与其做个"渣男",不如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这才是正道。 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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