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上海,一6旬大妈在某银行买了500多万元的基金,谁知基金一直亏损,大妈几次想要赎回,但都被客户经理劝退,称这是正常现象,很快就能涨回来。在基金亏了170多万元后,大妈实在坐不住了,她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所有的亏损,可银行却始终认为大妈应该自负盈亏,因为如果盈利了,大妈也不会给银行钱。法院如何判?
王大妈今年65岁,是一名退休中学教师,奋斗半辈子才好不容易攒下588万元积蓄。这天,王大妈如往常一样,去银行存钱。偶然间,她从客户经理陆某口中,了解到一款与众不同的基金产品。 "阿姨,这个基金很稳当,收益还不错。一块钱差不多能赚小2000呢!我们银行信誉好,您放心投资。"陆某眉飞色舞的介绍道!
如此低收入高回报的产业,让王大妈听了很心动。她以前也买过一些基金,觉得这种投资方式还不错。再说了,大银行推荐的产品应该很可靠吧?于是,王大妈当即决定,把全部积蓄都投到这个基金里。
刚开始几个月,基金的收益还不错,确实能达到2000倍高额收入。对此,王大妈很高兴。但好景不长,没过几天,市场行情开始变化,基金的净值迅速下跌。见状,王大妈有些担心,就去找陆经理问情况。
可不管她怎么问,陆经理始终不以为然的安慰到:"阿姨别担心,这只是暂时的。我们银行有保本保息的承诺,您不会亏钱的。再等等看吧。"
就这样,王大妈耐心回家等待了起来。那段时间,她每天睡醒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基金收入多少。然而,她没想到,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基金净值持续暴跌,王大妈不仅亏掉了之前赚的那部分,就连本金,也折掉大半。
这下,她越来越着急,又去找陆经理,想把钱取出来。
然而,陆经理依然不冷不热的劝说道:"阿姨,现在赎回太可惜了,你起码还得再亏70万。再等等吧,肯定会涨回来的。我们银行信誉好,一定会保本保息的。"
就这样,在陆经理一次次的劝说下,王大妈错过了最佳的赎回时机。等到她终于下定决心要赎回时,悲剧已经发生了——她的投资亏损了170多万元!
王大妈顿时觉得天都塌了。这可是她和老伴儿一辈子的积蓄啊!她气愤地找到银行理论,要求赔偿损失。但银行却推诿说,投资有风险,客户应该承担责任。
无奈之下,王大妈把银行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银行的律师辩称:"王女士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负责。即便客户经理有不当行为,也不能证明与王女士的投资决定有直接关系。毕竟换个角度来想,如果王大妈通过这个资金赚钱了,想必她也不会把这笔钱分给我们吧!"
好家伙,这明摆着就是推卸责任。听到这句话,王大妈的律师当即反驳到:"客户经理陆某多次向王女士承诺保本保息,这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他的行为直接导致王女士没有及时赎回,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按照表见代理原则,陆某的承诺应被视为代表银行,银行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审查了所有证据。最后,作出如下判决:客户经理陆某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其承诺保本保息与王大妈损失的扩大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过,作为一个有投资经验的人,王大妈也存在一定过错,没有及时止损。因此,银行需要赔偿王大妈90%的损失,约计158.63万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银行方面表示不认可,当即提出上诉。在他们看来,基金亏损,只能说明王大妈眼光不好,在如今基金市场面临严重下行的基础上,还非得执意购买高投资。然而,这个理由并没有得到认可。纵使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银行依旧需要赔钱!
而对于王大妈来说,虽然没能完全挽回损失,但也拿回了大部分钱,也算因祸得福吧。
这个案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很多人认为,这个判决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树立了一个好榜样,投资理财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即使是大银行推荐的产品,也可能存在风险。但也有人指出,投资者自身也要提高风险意识,谨慎投资,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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