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还是不要对别人“过分”的好 在公共场合,有时候有些人会因为别人的行为而感到不适——比如老人上了车没有人给自己让座,比如在公共健身房女生觉得男生多而感到不适,比如在景区有人看到别人穿的衣服样式颜色而感到不适,比如在其他公共场合看到有人谈论什么事儿而感到不适,比如…… “不适”很正常。但是,如果因为这些不适,而要把自己的意见、要求强加给别人……那就有些过分。比如女生因为男生多而要求“禁止男生进去”,这就是“过分”了。比如你看见别人穿唐装汉服就要干涉责骂,甚至“动起手来”,这就不仅仅是很过分的事儿。比如你老人在地铁、公交车这一类公共交通工具上,因为别人不让座而骂人,甚至打人,这也不仅仅是“很过分”的事儿。至于U型锁、锁喉女,则肯定是违法犯罪了。 公共场合,你感到不适,跟人交流是正常的。但你不能把自己的意见、要求、观点等强加给别人。因为尊重是互相的。而干涉,至少在公民个体,是违规的,如果强制,那实际上是违法的。 公共场合是公众“共有”的。个人的行为只要他不违规违法,那其实是人家个人自由的一部分,是受到法规保护的。干涉说轻点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说重点就是挑战法规,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而强制则是“侵犯”别人、“侵犯”法律,“侵犯”公共秩序——为了一个座位而骂人打人是,为了自己舒服而想要独占健身房是,为了自己看不惯而对别人穿衣指手画脚是,为了自己不同意别人的观点而来一个“锁喉”也是。 公共场合还是不要对别人“过分”的好。公共场合,别人让你是情分,不让是本分。你过分了,只能自取其辱。
公共场合还是不要对别人“过分”的好 在公共场合,有时候有些人会因为别人的行为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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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3: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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