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女子因住在一楼拒交2万元电梯费,物业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她败诉并需支付3000元违约金,女子不服,只用了一招让物业顿时傻眼。 "凭什么?我住一楼根本不用电梯,凭什么要我交这么多钱?"黄女士猛地将判决书拍在桌上,决心要找个办法让物业公司尝尝苦头。 回想起三年前,黄女士刚搬进这个一楼的房子,当时买这个,既是为了自己下班回家方便,也是考虑到父母偶尔来小住时不用爬楼梯。 当时的她哪里会想到,这个选择会给自己带来如此大的麻烦。 搬进新家后的头两年,黄女士像其他业主一样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包括每月的电梯维护费。 直到有一天,她无意中听到邻居们讨论电梯费用的问题,才猛然意识到自己作为一楼住户似乎吃了大亏。 "我几乎从不坐电梯,为什么要和高层住户交一样的钱?"黄女士开始仔细核算自己的支出,发现累计已经缴纳了近万元的电梯费。 这个发现让她感到十分不合理,于是决定从下个月起停止缴纳电梯费。 然而,物业公司并不打算轻易放过黄女士。他们多次上门催缴,还在她家门口贴出催缴通知。 黄女士却坚持己见,认为自己的行为完全合理。就这样,双方陷入了长达一年多的拉锯战。 终于在去年年底,物业公司失去了耐心,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他们以黄女士违反了购房合同中关于公共设施使用费用的约定为由,将她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物业公司的代表振振有词:"电梯作为小区公共设施,其维护费用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黄女士虽然住在一楼,但仍然享有使用电梯的权利。她拒绝缴纳电梯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 黄女士则据理力争:"我从未使用过电梯,为什么要承担同样的费用?这完全不符合公平原则。" 她还列举了其他小区采取的阶梯式收费方案,试图说服法官采纳更加合理的收费标准。 然而,法院最终站在了物业公司一边。判决书上明确指出,根据现行法规和合同约定,黄女士必须履行缴纳电梯费的义务。 除了补交拖欠的2万元电梯费外,还需支付3000元违约金。 这个结果无疑是对黄女士的当头一棒。她本以为凭借自己的理由能够说服法官,没想到事与愿违。 但黄女士并不是轻易认输的人,她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来对抗这个她认为不公平的判决。 就在物业公司以为胜券在握,准备收取费用时,黄女士使出了让他们始料未及的一招。 从判决生效的第二天起,黄女士开始每天频繁使用电梯。不管是出门倒个垃圾,还是下楼取个快递,她都坚持乘坐电梯。 一天早上,小区物业经理刘安民正在电梯里例行检查,突然看到黄女士进来了。他礼貌地打了个招呼:"黄女士,您这是要出门吗?" 黄女士笑着回答:"哦,我就是下楼拿个快递。" 刘经理有些诧异,因为他记得黄女士住在一楼。但他没有多想,只是点点头。 然而,仅仅十分钟后,他又在电梯里遇到了黄女士。这次她说是要上楼找朋友。又过了一会儿,黄女士再次出现在电梯里,说是忘了带钥匙要回家拿。 一整天下来,刘经理发现自己至少遇到黄女士坐电梯二十多次。而且,这种情况并非个例,接下来的日子里,黄女士每天都保持着高频率使用电梯的习惯。 物业公司很快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电梯的使用次数激增,维护成本随之水涨船高。 更糟糕的是,其他业主也开始效仿黄女士的做法,导致电梯常常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刘经理找到黄女士,试图劝说她适可而止:"黄女士,您这样做对电梯的损耗很大,也会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使用。" 黄女士却理直气壮地回应:"我只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既然法院判定我必须付全额电梯费,那我当然要充分利用这项服务。" 物业公司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们不能阻止黄女士使用电梯,因为这是她作为业主的合法权利。 但如果任由这种情况持续下去,电梯的维护成本必将暴涨,最终损失的还是物业公司自己。 黄女士的"以牙还牙"策略很快在小区内引发了轩然大波。 不少业主纷纷效仿,导致电梯使用频率剧增。有的人甚至专门下楼再上楼,就是为了多坐几次电梯。 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一个月,物业公司终于坐不住了。他们意识到,如果不改变现状,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更多的纠纷。 而这场闹剧最终虽然没有再次走上法庭,但在小区里还是引发了巨大的争论,这种收费到底合不合理? 您怎么看? 为保证阅读体验,部分情景存在演绎 (信息来源:DY德阳全媒体:青岛某小区电梯费纠纷:住一楼业主因拒绝缴费被物业告上法庭)
山东青岛,一女子因住在一楼拒交2万元电梯费,物业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她败诉并需
洛风阐社会
2024-10-26 15: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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