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在雇主家里当保姆。有一次,女子不小心打碎了一个价值7000元的花瓶,

博仑有意思 2024-10-27 17:48:06

北京,一女子在雇主家里当保姆。有一次,女子不小心打碎了一个价值7000元的花瓶,雇主从她工资扣了4000元。女子因此心怀怨恨,偷偷潜入雇主卧室,偷走一枚钻戒。没想到,这枚钻戒价值188万元,雇主非常生气选择了报警。最终,女子懊悔不已! (案例来源:北京日报) 王丽房子很大,但工作繁忙,没有时间整理,东西经常乱摆乱放。 有一次,王丽参加一个聚会,可怎么都找不到名牌包,让她非常着急。 王丽翻箱倒柜找得满头大汗,最后沮丧地坐在一旁,拿起电话给家政阿姨秀秀打了过去。 王丽问秀秀是否有空,说有个包找不到了,想请秀秀过来帮忙找一下,并表示给她报销路费。 没想到秀秀答应得很干脆,她说一会儿就过去帮王丽找包。 王丽终于放松下来,她看家里凌乱的样子,心想确实需要找个可靠的人来帮忙整理一下了。 原来,王丽通过家政公司请了秀秀,秀秀在她家工作了一年,表现还不错。 后来,秀秀因为自己有事情就辞职了。 虽然过了这么久,王丽没想到秀秀还愿意回来帮自己,她打算给秀秀一些感谢费。 下午,秀秀如约而至。她听了王丽对要找的包的描述后,没过多久找到了。 秀秀拿着包走到王丽跟前说:你看是不是这个? 王丽看到包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她说:没错没错,就是这个,我晚上聚会要用。 秀秀笑着说:那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先走了。 王丽拦住秀秀,说:你看我家乱成一锅粥,要不你还是回我家继续做家政吧。 秀秀感到有些意外,想了一会答应了下来。 二人把工资谈妥之后,秀秀接着在王丽家干活。 有一天,秀秀擦花瓶时候,突然滑了一下,不小心把花瓶给打碎了。 秀秀心里头琢磨,这下坏了,怎样跟王丽说呢! 等王丽回到家,秀秀跟王丽讲了打碎花瓶,并不停解释说并非有意。 王丽皱起眉头对秀秀责怪说:你就不能小心一些呀,花瓶是收藏品,价值7000多,你赔吧! 秀秀哀求说:求你了,我真不是故意的,这么多钱我实在赔不起,能不能少让我赔点? 王丽指着秀秀说:“这个花瓶我特别喜欢,你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吗?你没钱的话从你的工资扣。 秀秀谨小慎微说:能不能扣少一些呀,您看我挣点钱挺不容易,我真的不是故意把花瓶打碎的。 王丽心软了,做出决定,从秀秀工资里扣除4000多块钱。 打那以后,秀秀的心里就不再平衡了,她认为王丽那么富有,却非要为难自己,实在是太过分了。 于是,她开始寻找机会,想把4000多元的损失弥补回来。 所以,秀秀趁着王丽出去工作的时候,悄悄溜进了她的卧室。 秀秀在王丽房内找到一堆首饰,选了一个看上去不怎么起眼的钻戒,心里想着这个王丽应该不会发现。 没过几天的时间,王丽发觉钻戒不见了,并且询问秀秀有没有见到她的钻戒。 秀秀对王丽还在生气,只回复了一句:没看见。 李王丽把自己梳妆台上放首饰的盒子整个翻了个底朝天,也还是没能找到钻戒。 突然之间,王丽产生了一个她极不愿意去相信的念头,难道是秀秀把钻戒偷拿走了? 想到这里,王丽决定报警。 警方很快就把秀秀抓住了,在面对警方询问的时候,秀秀却还在自作聪明地狡辩,说她拿戒指只是想气一下王丽,还没来得及归还,就被抓住了。 然而,在秀秀了解到钻戒的价值之后,直接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1、经过相关鉴定,秀秀偷的那枚钻戒价值188万元,秀秀构成盗窃罪,而且盗窃的数额属于特别巨大的那种。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共或者私人的财物,如果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情况,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要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秀秀悄悄潜入王丽卧室,偷了价值188万的钻戒。 盗窃公共或者私人的财物,其价值达到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于在盗窃罪当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在被抓捕之后,秀秀仍然企图进行狡辩,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刑法。 2、秀秀把王丽收藏的花瓶打碎了,被要求赔偿 4000多元,这种要求合理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有这样的规定: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过错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从而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秀秀把雇主花瓶打碎了,虽然她不是故意,确实给雇主带来了损失,按理应该进行赔偿。 而赔偿4000元这件事,是他们两个人协商出来的结果。 假如秀秀不认可这个赔偿的金额,她也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处理这件事。 但是,秀秀因为这件事而心怀怨恨,还想方设法进行报复,偷了王丽的钻戒,这完全是损害别人又对自己没有好处。 3、法院判决 法院觉得,经过相关鉴定,秀秀偷窃的钻戒价值188万,已经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处秀秀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以罚款五万元。 秀秀听到判决之后,她特别后悔,没想到一时贪心把自己害了。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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