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一男子回到租赁房,指纹无法开锁且又没钥匙,只好找了个开锁师傅。然而,开锁

博仑有意思 2024-11-02 05:15:00

广东珠海一男子回到租赁房,指纹无法开锁且又没钥匙,只好找了个开锁师傅。然而,开锁之后,对方竟收了他 1600 元。男子嫌贵,开锁的人却说:“你要是行的话,你怎么不自己开?”无奈之下,男子只好付了钱。结果室友跟他说:“1600 元,都可以买一扇门了。” (信息来源:湖北综合) 忙了一整天的唐先生,只想赶快回到租赁房,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 然而,糟糕透顶,回到租赁房后,他的指纹竟然无法开锁。 他以为是门锁没电了,又赶忙给门锁充电,可充电也充不进去。 经过一番了解,他才明白这个指纹锁应该是损坏了,此时要用钥匙才能打开。 要进家门休息,可是钥匙在房东手上,而房东这个时候又在外地,想联系也联系不上,这下可真是棘手了,只能找人来开锁了。 不知道找谁且没什么经验的唐先生,拿起手机搜索了一阵,找来了一名开锁的师傅。 那个人一来就查看了一下这个指纹锁,然后跟唐先生说这个很棘手,结果...... 他想了一下,唐先生也能明白指纹锁肯定要比其他普通的锁麻烦,所谓的麻烦不过是收费高一些罢了。 他当时又累又焦急,只想着回床上休息,所以当时唐先生也没想太多,就让开锁的人帮忙开锁了。唐先生觉得就算贵,也应该就几百块钱。 锁被这个人摆弄了十几分钟就开了,可他嘴里一直说这个锁繁杂难开。 门被打开,唐先生看到的瞬间,他心情忽然大好,因为终于可以躺床上休息了,所以很积极准备付款。 开锁的人被唐先生问了一句:“要多少钱?” 开锁的人坚决地说出:“1600 元。” 唐先生听到 1600 元时,内心一惊,“什么?开个锁就要这么贵。” 开锁的人随后跟他讲,因为是难开的锁、繁杂的锁,所以收费就得这么高。 两人越说越激动,是因为唐先生自然不愿意付这么多钱,从而和他争吵起来。 “你要是行的话,你怎么不自己来!”这是开锁的人后来对唐先生说的。 唐先生本来就累,开个锁碰上这么多烦心事,又被开锁人的一句话惹得满肚子气,为了能让对方赶紧走,就支付了 1600 元。 于先生是唐先生的室友,事后他回来了,听到唐先生讲这件事,惊讶得张大了嘴巴,感叹这也太贵了吧。 这 1600 元都能买一扇门了,于先生说,开这种锁,再怎么贵基本上也不会超过三位数,都是在三位数以内。 唐先生后来了解到,就算他的这个指纹锁是新的,应该也就在 300 元左右。 自己了解了一些信息,又听到室友的话,唐先生这下心里更堵了。 当时他觉得费用贵,但是万万没想到会离谱到这种程度,自己就这样做了冤大头。 于是,他心里不服,联系了那家开锁公司。他们称开锁收费是依据难易程度而定的,具体情况仍需和开锁的人进行协商。 他现在一想起这件事情,心里就难受,因为没讨到说法。 唐先生碰到这样的事情,从法律层面看,他应当怎样来维护合法权益呢? 1、唐先生找人开锁,同样受到消费者权益法的保护,这属于消费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 条规定: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保护。 唐先生被收了 1600 元,仅仅是找人开个指纹锁,这费用高得离谱,如果对方有错,他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唐先生具有知情权,因为开锁属于消费行为,开锁的人在开锁前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8 条,消费者具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唐先生一开始应该是不知情的,要是他知道收费这么高,起码也会和室友商量一下,那么他是不会同意开锁的。 3、唐先生的合法权益已经被损害,原因是开这个锁竟然收费 1600 元,这样的收费实在很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7 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开个锁就这样收费,确实很不合理。要知道,按照市场价值,1600 元都能买一扇门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待呢?

0 阅读:33
博仑有意思

博仑有意思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