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身男人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真的不值啊!养条狗还知道忠心主人,这样的女儿女婿不认也罢。浙江一男子,和妻子离婚后,他独自一人把女儿抚养长大。由于疾病缠身,就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女婿帮他缴纳了4万元社保费,从此他每月能拿到三千五百元的退休金。但女婿拿着他的工资卡,每月只给他八百元当作生活费。男子对此很不满意,经过社区调解,女婿每月给他一千七百元。之后,男子把女婿告上了法庭,要求拿回工资卡上的五万元。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 (信息来源:浙江江山市人民法院) 村民李老伯和妻子离婚,从此他就独自带着女儿生活。 单亲爸爸的日子特别艰难,那些年里,父女俩相互陪伴、相互支撑。 为了给女儿更好的生活,李老伯下班后还去帮人卸车,工钱都是当场结算。 时光匆匆,五十五岁的李老伯身体越来越差。年轻时吃的苦,到了这个年纪都显现出来了。 于是,他想要提前退休。 正常情况下,男工人六十岁退休。他若提前退休,需要补交五年的社保和医保,一共四万元。 李老伯没办法,只好找女儿女婿帮忙。 女儿女婿倒是挺痛快,答应帮他交这四万元,还帮忙办理了退休手续。从那以后,李老伯每月能领到三千五百元退休金。 刚开始,父女之间、翁婿之间的关系还算和睦。 然而,没多久问题就来了。 女儿女婿拿着工资卡,每个月只给李老伯八百元。 李老伯觉得太少,多次向女儿索要工资卡,都没能要回来。 女儿女婿说,李老伯曾经承诺,他们交了这四万元,工资卡就归他们。 李老伯坚决不认,说自己辛苦把女儿养大,这四万元女儿出是应该的。 双方各执一词,也不知道到底谁说的是真话,谁说的是假话。 反正李老伯心里特别不满,自己辛苦了一辈子,好不容易退休了,女儿女婿拿着工资卡,每月只给八百元,很多想做的事情都做不了。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李老伯多次报警,说女婿打他、虐待他,然后他就搬出去租房子住。 租房子每个月要七百 元,钱更加不够用了,他就找社区帮忙,想要回自己的工资卡。 女儿觉得很委屈,说听说父亲在外面找别的女人,如果父亲的钱被别人骗走了,等父亲老了,还是得靠她来养,到时候她怎么办? 所以她拿着工资卡,其实是想帮父亲把钱存着。 李老伯更觉得委屈,明明自己每月有三千五百元退休金,本来可以过得舒服一些。 可女儿每月只给八百元,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 所以他坚决要拿回自己的工资卡。 经过社区调解,女儿答应每月给李老伯一千七百元,其中七百是房租,一千是生活费。 女婿却说:“咱们这又不是在大城市,在咱们这小地方,每月一千元足够您花了。” 李老伯低着头,没有说话。 但第二个月,李老伯就去把卡挂失了。女婿知道后特别生气,冲到家里来要工资卡,李老伯不给,女婿就推了他一下,李老伯就报警了。 李老伯把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说自己每月有三千五百元,两年下来有七万元,可女儿每月只给八百元,女儿应该把剩下的五万元还给他。 女儿女婿不承认拿了他的钱。经过法院调解,李老伯的工资卡由他自己保管。 没想到法院判决的第二天,女儿女婿就把李老伯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之前为他办理退休时缴纳的四万元。 女儿说这四万元是借给父亲的,父亲应该还。 李老伯说自己把女儿养大不容易,这四万元是女儿应该给的赡养费,不用还。 女儿哭着说:“您才五十八岁,还没到我赡养您的时候呢。” 那么这件事情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怎么看呢? 1. 女儿以父亲爱花钱为借口霸占工资卡,这是不对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李老伯的退休金是他个人的财产,他有权利支配。 女儿这样做,既不孝顺,又侵犯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2.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是,女儿垫付的四万元,到底是借款还是赡养老人的义务? 首先,《民事诉讼法》第 64 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女儿说这四万元是借给李老伯的,那就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但她没有提供证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其次,国家让老年人缴纳社保和医保,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李老伯只有这一个女儿,女儿帮他缴纳社保,也是为了以后能减轻自己的赡养负担。 所以,这四万元应该是女儿在履行赡养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女儿女婿的诉求,七百八十元的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三百九十元,由女儿女婿承担。 李老伯离婚后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真的很不容易。 女儿担心父亲乱花钱的想法可以理解,但不应该强行拿走父亲的工资卡,应该和父亲好好沟通。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自己有本事就努力挣钱,不要养成啃老的坏习惯。 有人说,“白养了,我老爸工资卡我从没有见过。儿女把工资卡霸占太不孝了。” 对此,大家想说什么呢?
一单身男人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真的不值啊!养条狗还知道忠心主人,这样的女儿女婿不
博仑有意思
2024-11-02 2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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