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一男子和朋友在洗浴中心过夜,睡梦中男子突然觉得有人在摸自己的身体,他以为是朋友在开玩笑,所以继续睡了。可男子醒来后去询问朋友时,才知道当时朋友也睡着了,那摸自己的人到底是谁?男子去洗浴中心调取监控,发现是一名陌生男子进入了自己的休息室。男子顿时感到一阵恶寒,自己竟然被男人给偷摸了,气得立即报了警。 (来源:宁夏新闻网,星视频) 去年3月份,李明因连日工作,疲惫不堪,便约了好友王刚一同前往某洗浴中心,希望借此缓解下工作上所带来的疲劳。 在二人洗完澡后,便来到了洗浴中心的休息室,并选择了相邻的两个床位躺下,二人很快便沉入了梦乡。 然而就在李明入睡时,他隐约感觉到一股异样的触感,仿佛有一只手在身体上抚摸一般。 李明当时处于半梦半醒状态,他以为是王刚在和自己开玩笑,便没有过多反应,只是稍微调整了下睡姿,便继续睡了。 次日清晨,李明醒来后直接和王刚说了句:“你昨晚睡觉不太老实!” 然而王刚却一脸的茫然,表示自己昨晚睡得很沉,一觉睡到了天亮。 王刚的这一回答让李明心中一紧,难道昨晚的那人不是王钢? 随即,李明向王刚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王刚则表示自己睡觉很死的,不可能会出现梦游。 李明越发觉得奇怪,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求查看休息室的监控录像。 工作人员本着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为李明调取了监控。 根据监控显示,在李明入睡后,有一个陌生男子的身影靠近了李明的床位,并对李明的身体以及隐私部位进行了抚摸。 从陌生男子那小心翼翼的动作来看,显然是有意为之。 李明看了监控后,顿时感到了一阵恶寒,忍不住报了警。警方在介入调查后,确认那名陌生男子就是黄峰,并且认为黄峰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制猥亵罪。 随后,黄峰被警方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 1、有不少人质疑,黄峰就摸了下李明,怎么就成了犯罪了? 其实,自从《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以后,男性的性权利也得到了保护。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强制猥亵罪的对象,由之前的“妇女”,改为了现在的“他人”,而他人不仅包含了妇女,也包含了男性。 因此,黄峰趁着李明熟睡之际,偷偷进入李明的休息室,对其实施猥亵行为,的确构成犯罪。 《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事,虽然黄峰没有对李明实施暴力手段,也没有实施胁迫手段。 但是在法律实践中,“其他方法”,包含了趁他人无力反抗、不知反抗等。 本案中,李明当时只是迷迷糊糊感到有人抚摸自己的身体,以为是王刚恶作剧,很快又睡了过去,所以李明的情况符合不知反抗的情形。 因此,法院最终认定黄峰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对其处有期徒刑1年。 2、李明因被黄峰猥亵而感到恶寒,那李明能否要求黄峰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说这只是一起民事侵权案件,黄蜂对李明作出了猥亵行为,使得李明精神受损,李明自然可以向黄峰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是本案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即便李明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亦或者李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均无法再单独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了。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不过,在法院判决作出之前,犯罪嫌疑人如果会为了减轻处罚,而想方设法的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受害人就可以大胆提出赔偿的金额。 只不过,受害人要了赔偿以后,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就会相应的减少。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关注@法律公开课
宁夏银川,一男子和朋友在洗浴中心过夜,睡梦中男子突然觉得有人在摸自己的身体,他以
雷雷说趣
2024-11-04 08: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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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不亦
死变态,基佬
人生如梦
又一个同性恋爱好者
用户10xxx45
我去,不要瞎编,怎么证明是宁夏的[滑稽笑]
迷途
我们银川怎么也出了这种死变态佬?真的恶心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