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去药店买药,期间突发身体不适摔倒在地,浑身不断抽搐。可药店工作人员却并未上前抢救,只是十分冷静的报警并叫了救护车,这导致了老人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不幸去世。对于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少网友指责道:做个心肺复苏很难吗?用得着这么冷血吗? (来源:吉祥新闻) 根据网传视频显示,此事发生在10月31日下午5点20分左右。当时这位老人在药店买完药准备离开,可他却突然停住了,然后原地转了几圈后,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紧接着,老人的身体开始不停抽搐。 工作人员发现老人的异常行为后,立即打开手机报警,随后又叫了救护车,但从始至终,工作人员并未上前查看老人的情况。 3分钟后,老人趴在地上不再动弹。 这时有一名女子前来买药,她发现老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便询问工作人员这是什么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但已经报警叫了救护车,只能让他们来处理。 又过了7分钟,几名民警先赶到了现场,并观察了下老人的状况,但无一人上去搀扶或者抢救,其中一位民警还在拍照留证。 之后,救护人员赶到现场,但此时老人已经去世。 对于此事,有网友忍不住质疑道:明明就在眼皮子底下,作为从医人员,为什么不能抢救下?就这么冷血的吗? 但也有网友表示:难道大家都忘记了那个药店老板抢救老太把老太的肋骨压断,结果还被告上法院的事了吗?难道还要这位工作人员重蹈覆辙? 1、药店工作人员有没有救老人的义务? 首先,由于药店属于公共的经营性场所,所以药店对来购买药的顾客,都负有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 本事件中,老人在药店摔倒,那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药店工作人员都有救助的义务。 但是这个救助并非一定要去做心肺复苏,毕竟不是人人都会这个技能。 对于一般的人,法律上只要求其能报警或者叫个救护车,就算是尽到了救助义务了。 其次,药店内工作人员并不一定都是医生。 一般来说,在药店内穿白大褂的都是执业药师,其他的可能就是一般的工作人员。 对于药师,他们精通的是药品性能方面的知识,他们虽然也能根据你的病情判断该吃什么药,但让他们治病,那是不太可能的,这个得交给医生来做。 本事件中,这位负责收银的工作人员都没穿白大褂,可能就只是个收银,他哪里会看病?他哪里知道该如何抢救老人? 综上,一些网友认为工作人员冷血,指责其不对老人做心肺复苏,这才叫强人所难。 2、如果老人的家属以此为由要求药店赔钱,法律上会支持吗?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药店的地上有水未擦干净,使得顾客滑倒受伤了,那药店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本事件中,从视频来看,老人是因自身疾病导致摔倒的,所以药店在这部分并没有过错。 至于药店工作人员没有去救助老人,这也要看工作人员有没有这个能力,不懂医学知识去乱救人,反而会害人。 况且,工作人员已经第一时间报警并叫了救护车了,他已经将力所能及的事情做了,那就可以视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因此,即便老人家属告上法院,法律上也不会支持赔偿。 3、最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虽然是一种美德,但从法律上来讲,个人是没有救助的义务的,除非是一些特定的职业,比如:医生、护士、警察等。 因此,还请不要对药店工作人员进行道德绑架,他已经做了力所能及的事了。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安徽,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去药店买药,期间突发身体不适摔倒在地,浑身不断抽搐。可药
雷雷说趣
2024-11-07 0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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