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男子父亲在家中不慎遭人买凶谋害,凶手二十年后刑满出狱,竟在男子家门前大

博仑有意思 2024-11-20 17:27:52

四川绵阳,男子父亲在家中不慎遭人买凶谋害,凶手二十年后刑满出狱,竟在男子家门前大肆摆了十八桌酒席,铺设红地毯,燃放鞭炮礼花,还满脸欢笑地敬酒,分明是有意气这家人,他嚣张程度令人发指。男子为表愤怒,摆上父亲的相片,燃香祭拜。周边群众也是个个愤慨不已,此事在该社区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来源:越牛视频) 二十年前,程辉的父亲程建伟在家中被人谋害,很快,凶手赵大头就被抓捕归案,他对买凶杀害程建伟的行径供认不讳,被判了二十年刑期。 父亲去世后,程辉的整个家庭都陷入了悲痛之中,特别是程辉的母亲,简直伤心欲绝,要不是为了把儿女抚养成人,她可能都没有活下去的念头了。 这么多年,这一家人一直没能从悲伤中走出来,不过日子还得继续过,他们相互依靠着往前走,好在赵大头进了监狱,也算能让程建伟的在天之灵得到一丝慰藉。 谁能想到,二十年后,赵大头刑满出狱,他不但没有老老实实做人,反而揭开了程家人刚刚愈合的伤口,还狠狠地撒了把盐。 赵大头出狱的第二天,就在程家大门口大张旗鼓地摆了 18 桌酒席,把亲戚朋友,甚至整个小区的人都请来了,庆祝自己重获自由。 这还不止,他还铺上了红地毯,放起了烟花爆竹,和大家尽情吃喝,谈笑风生,那嚣张的气焰简直无法无天。 看到这一场景,程辉的母亲放声大哭,为死去的丈夫鸣不平,虽说丈夫和赵大头有矛盾,可一个去世一个入狱,他们之间的恩怨应该就此了结了。 可赵大头实在是太过分了,出狱后不好好做人,竟然跑到程家门口大摆筵席,公然挑衅。很明显,赵大头根本没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程辉也是个有脾气的,当时就想拿着木棍把赵大头的酒席给砸了,给他点厉害瞧瞧。 但是,他母亲拦住了他,跟他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她已经失去了丈夫,不能再失去儿子,不然她就没法活了。 程辉心里窝火,却也没有办法,他把父亲的照片摆在酒席旁边,点香祭拜。 赵大头虽然没有变好,但他希望不明真相的人能够明白,他们程家才是受害者,让有正义感的人,不再参加赵大头的酒席,不和他同流合污。 周围的群众看到这一幕,都非常气愤,他们觉得赵大头太欺负人了,这二十年的改造算是白费了,根本不认为自己有错,这么做,就像是在程家人的心上又插了一刀。 报道里没有说最后的结果,但程辉应该报警,赵大头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应该受到惩处。 有人觉得,在农村,想用邻居门口不管做什么都得提前打招呼,如果我碰到这样的事,我拉车粪用铁锹扬在门口。 谁要是敢嚣张,我一铁锹能拍死他。你自己没胆量,就活该被欺负,发到网上对方就能悔改了? 那么,赵大头的行为,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1、赵大头构成寻衅滋事。 《刑法》第 293 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赵大头在程辉家门口大摆筵席、燃放鞭炮礼花、开怀大笑敬酒等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对程辉及其家人实施暴力或恐吓,但其行为明显具有挑衅和侮辱的性质,而且发生在程辉家门口这一特定的场所,很容易引起周围群众的围观和议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的混乱。 同时,赵大头的行为明显是为了挑衅和激怒程辉及其家人,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恶意。所以,赵大头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2、赵大头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 8 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赵大头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故意挑衅和侮辱程辉及其家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程辉及其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追究赵大头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 38 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如果赵大头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并判处管制,那么,法院可以同时禁止他在执行期间进入程辉家附近区域或接触程辉及其家人,以防止他继续挑衅和侮辱。 如果赵大头违反这些禁止令,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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