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太太离世后留下亿元遗产,3个子女为让老父亲安心养老,全都放弃继承,把遗产

博仑有意思 2024-11-21 02:41:17

上海,老太太离世后留下亿元遗产,3个子女为让老父亲安心养老,全都放弃继承,把遗产暂时都留给了父亲。未曾想,十多年过去,八十岁的老父亲突然宣布要结婚,子女们多次劝说没有效果,担心对方是冲着父亲的钱而来,一怒之下把父亲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分配母亲遗产,而法院最终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 年已八十岁的于大爷,独自坐在沙发上,阴沉着脸,三个子女在一旁神色焦急,手足无措,气氛显得格外紧张。 于大爷气呼呼地说:“我想结婚,这是我的自由!我年纪大了,身边需要个知冷知热的人!” 大儿子于明赶忙开口:“爸,不是不让您结婚,只是这情况不太对劲。您想想,您都这把岁数了,那个阿姨怎么可能真心跟您过日子!您可别犯糊涂!” 于大爷一听,立刻回道:“你怎么就知道人家不是真心的?你们一个个都在外地,谁关心过我的死活?” 二儿子于亮赶紧上前安抚:“爸,您别生气,大哥说的有道理。当年妈走的时候,我们把遗产都留给您,就是希望您能过得舒心。您都八十了,那阿姨还年轻着呢,她八成是有所图!” 女儿于霞也跟着劝道:“爸,咱们说实话,我们在外地,照顾您确实不够周到。但我们给您找了最好的护工,您的生活都有人照料,没必要再找个老伴啊!” “护工能和老伴一样吗?我平常连个能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这个阿姨不一样,我们是真心相爱的,和钱没关系!”于大爷再次争辩。 “今天不管你们说什么,我这婚是结定了,我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你们别想阻拦!”于大爷态度坚决。 三个子女见于大爷如此固执,也不敢再多说,只能无奈离开。而这三个子女之所以坚决反对老父亲结婚,是有原因的。 原来,十多年前母亲因病去世,留下了大笔的有价证券、存款和房产,价值过亿。 按照法律规定,母亲的遗产有一半应属于父亲,另一半应由三个子女和父亲共同继承。 但三个子女考虑到老父亲孤身一人,他们又都在外地工作生活,为了让父亲能安享晚年,便一致决定放弃继承,把遗产都留给了父亲。 他们当时想的是,就算遗产都给了父亲,等父亲百年之后,这些还是他们的。暂时留给父亲,让他能安心养老,也没什么不妥。 可没想到,父亲如今要结婚,他们担心那个阿姨是为了钱才和父亲在一起。 于是,三个子女从外地赶回来,试图阻止这场婚姻,也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之后,三个子女又多次与父亲沟通协商,可父亲心意已决,非要和那个阿姨结婚。 子女们越想越气,一气之下将父亲告上法庭,请求重新分配母亲的遗产。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事件该如何判定呢? 1. 子女以阿姨图父亲的钱为由,阻止父亲结婚是否合理? 八十岁的于大爷为了晚年生活幸福,想要结婚,完全是出于自身的需求。三个子女常年不在身边,无法尽孝,于大爷选择结婚也是无奈之举。 子女们阻止父亲结婚,实际上是干涉了他的婚姻自由。根据《民法典》第 1042 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子女们阻止父亲结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2. 子女要求撤销他们放弃继承的母亲遗产,重新进行遗产分配的行为是否合理? 关于母亲的遗产,三个子女在母亲去世后,表示放弃继承,并在公证处做了公证。如今再次要求法院重新分配遗产,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实际上,子女们放弃的遗产,相当于将这部分遗产赠予了父亲。根据《民法典》第 657 条规定,赠与人无偿将财产赠送给受赠人的赠与合同,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要求返还。 所以,赠与完成后,子女们无法再要求法院重新分配,法院判决驳回子女们的诉讼请求。 3. 这是否意味着子女未继承的母亲遗产就无法挽回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只要于大爷在结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婚前财产,然后立下遗嘱,将财产在自己百年之后按照一定方式分配给子女即可。 这样既保障了子女的权益,也能让于大爷顺利结婚,享受晚年生活。 最终,在法院和亲友的调解下,于大爷和子女们达成了和解。于大爷进行了财产公证和遗嘱安排,子女们也尊重了父亲的选择,一家人的关系逐渐缓和。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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