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医院可不可怕?
到底是谁摘除了小胡的眼球
太原爱尔眼科医院是二级医院,却给小胡做了“眶内肿瘤摘除术”这个四级手术(图一到图三)
请看司法鉴定书的结论:(图四到图九)
1.未交代切除视神经,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手术同意书没有患者及家属签字
2.手术者执业地点与手术地点不符,病历中未见术者的记录
3.医方在术中未将外侧眶骨壁打开,仅以小指伸入眶内(眼)球后探查
4.术前检查不完善,B超报告不准确,术前未做MRI检查,对病变波及范围掌握不全面,未进行术前讨论。院方缺乏治疗眼眶疾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具有
诊断眼眶病所需的检查、诊断设备、不具有外侧开眶
所需的如“骨锯”“外科手术显微镜”等治疗器械、设备、以及全身麻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