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胡锡进又在头条上哔哔,身边也有人在说,某地“二叔”和一个精神病女同居多年,且生下了两个孩子,我没看原文,只想表达两个意思: 1,和精神病人生孩子,不管是否善意,善意是否足够,都是强奸。法律无义务去判断你的善意,法律完全建立在事实之上,而事实是,精神病人没有完整的自我意识、自主意识。如果你有善意,他人也有善意,最后免费的精神病人都不够用了、不够抢了。2,在目前这个大环境下,多数人认为不是强奸,反而认为是救人,可以理解。因为事实确实如此——和上面并不矛盾。精神病女没有人养、没有人管,必死无疑。但这恰好给我们提供了另外一个视角: 造成这种互相矛盾的后果谁该负责任,答案就是“当地政府”。子不教父之过,当地父母官,拿了俸禄没有干活,活没有干到家,有责任。点到为止,其它不说了。
早上看到胡锡进又在头条上哔哔,身边也有人在说,某地“二叔”和一个精神病女同居多年
傲珊看情感好的很
2024-12-10 2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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