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母亲与三姐妹争四千多万港元遗产 10年官司终判决 官恩娜外婆遗产官司长达十年,她的外婆劳笑凤生前把逾4000万元港元资产赠予官恩娜哥哥官仲铭,再立遗嘱把遗产全数赠予官恩娜母亲麦银丽的男性朋友、干儿子冯明业。官恩娜三个姨母质疑干儿子连同官家合谋夺取外婆财产,入禀要求法庭裁定遗嘱无效。 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上个月下判辞,裁定官恩娜已故外婆劳笑凤的遗嘱无效,并指劳笑凤去世时并无立下遗嘱,裁定官母败诉。 44岁的官恩娜,2000年以模特儿出道,当过歌手,也拍过电影和电视剧,如《酒店风云》《律政新人王II》《雷霆扫毒》等。2015年,她与中法混血儿医生男友香港结婚。 案件早前审理时,双方互数不是,官恩娜的大姨妈,指官母与干儿子同住后,劳的资产被调动,又指官恩娜曾责骂外婆;官母却称没有阻止过三个姐妹探望母亲,反指母亲曾投诉三名女儿没探望她。 官恩娜的大姨妈麦银娣供称,官恩娜母亲和干儿子同住后,长女等人曾探访。她于第二次探望时,其母投诉官恩娜曾致电责骂她,还骂得很凶,令她难以接受。 法官陈嘉信在审讯中质疑,官恩娜哥哥官仲铭在他与外婆劳笑凤的联名户口中提取逾3800万元港币,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外婆劳笑凤自愿转账,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外婆劳笑凤无须官仲铭还款。 官恩娜的小姨麦美华供称,劳把钱看得很紧,认为她不大可能把巨款给官恩娜的兄长官仲铭。官恩娜母亲出庭作供时,则指母亲在官家居住时,三个姐妹长时间不探望外婆,外婆很气她们,所以拒绝见这三人。法官听了质疑麦银丽“加盐加醋”。 法官在判辞中指出,官母在庭上被问及为何未把劳笑凤的死讯,告知劳的妹妹劳金凤时,没有直接问答,起初称没恰当处理好此事,其后又解释不想令劳金凤伤心。法官认为官母明显在封锁劳去世的消息,避免让三个姐妹得知此事。相反,法官指三名原告就多项重要证题,其证供没有动摇。 此外,法官认为遗产受益人冯明业非可信和可靠的证人,如他供称劳笑凤没有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但医疗纪录显示劳有抑郁症状。法官也质疑官母的证供,指她试图淡化劳的精神问题。法官接纳原告的专家证人证供,认为劳涉案时有轻度认知障碍,没有能力立遗嘱。 此外,劳笑凤的存款、卖楼的款项和和抵押物业所得的贷款,都转账至官母一家的成员,在官恩娜和官仲铭没有作供下,法官认为可以推出相关推论。法官认为,官母有动机透过讧立本案的遗嘱,令她的三个姐妹难以向官母一家,追讨那些款项。 法官认为,官母和冯明业于涉案时,可以控制劳笑凤;冯是官母的忠心伙伴,提供协助。法官也指劳笑凤是在官母和冯明业的不当影响下立遗嘱,因此裁定官母和冯败诉,必须支付原告的讼费。 原告一方指,性格吝啬的劳笑凤生前持有六个物业,其中两个物业分别与长女麦银娣,及幺女麦丽华共同持有。 此外,劳亦有2500万港币定期存款。她们指劳于2011年到官母麦银丽的家同住后,性情开始大变,如会指责原告三姐妹;劳的资产当时亦有多宗可疑的交易,例如把存款存入官母儿子官仲铭的户口。 劳另于2012年和官仲铭联名购入一公寓单位,该单位其后做按揭借款400万港币,劳和官恩娜为贷款人。 劳笑凤于2014年9月去世,享年85岁。她于去世前一年10月订立遗嘱,官母的男性友人冯明业为唯一受益人。原告指,劳去世时户口只剩下36万元港币。
女星母亲与三姐妹争四千多万港元遗产10年官司终判决 官恩娜外婆遗产官司长达十年
攻击的包子
2025-02-23 11:47:56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