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真是挺让人唏嘘的,有个18岁的小伙子,正在读大专呢,和女友闹别扭分手了,结果女友一气之下报了J,举 报他曾经和未满14岁的幼.女发生过关系。
这事儿一扯,时间线就得往前拉两年了。那时候他才16岁,谈的女朋友确实还没到14岁。这一举 报,可好,把他的三个前任都给扯出来了,其中两个还是幼.女,另一个刚满15岁。
J察多次审问他,他毕竟还是个小孩子,心里藏不住事,什么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可时间过去太久了,取证难度太大了。现在虽然多方口供都坐实了,当年那些事都是自愿的,但法律就是法律,自愿也违法啊。
现在量 刑7年,就等着开庭了。要不是当年他未成年,这十几年牢饭是吃定了。不知道最后会是个啥结果,真是挺替这孩子惋惜的,年纪轻轻就走上了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