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企业收入高就能证明现在机关的高养金是合理的?逻辑根本不通! 只要一谈到体制内外养老金差距大的问题时,体制内已经退休的人就会拿努力、贡献、多缴多得,来证明自己高养老金的合理性。 可当有人拿出机关单位看大门的比企业退休的高工,养老金都高出两倍有余时,努力、贡献的理由,就完全不成立了。 而体制内外不同的视同缴费年限、系数,也令多缴多得的说法,没有了任何说服力。 于是,体制内已经退休的人又拿出了他们认为的杀手锏: 以前分配到企业的,工资奖金比机关事业单位的高。意即,以前工资少,现在的养老金高于企业退休的两倍甚至以上,是完全合理的。 对比。我就想问两个问题: 1、当时,企业的工资高如果是事实,那么,企业职工工资高,缴费又早,按照社保多缴多得的原则,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是应该更高吗? 2、以前,与企业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更轻闲吧?工作环境更舒适吧?况且,创造利润的是企业吧?不创造价值的人,干着最舒适的活,收入低一点,有什么不合理的吗? 来,不认同我观点的人,你们出来说说你们的观点呗?
以前的企业收入高就能证明现在机关的高养金是合理的?逻辑根本不通!
命难违运事
2025-02-25 13: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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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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