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一女货车司机送一车干鸡粪去某村,进村时畅通无阻,没想到卸完货准备离开时,却被一帮村民拦住,张口就要5000元,说是路被压坏了,这是修路费。女货车司机认为村民们是敲诈勒索,果断报了警。警方介入后,发现路面的确出现了裂痕,而且这条路是村民们自掏腰包修建的,所以经过调解,让女货车司机和货主共同承担1500元的修路费。事后,女货车司机将此事曝光,称遭村民的敲诈勒索,但村民却表示委屈,称大车把路压坏是事实。
(来源:荔枝新闻)
2月23日,徐女士接了一个单子,给一个村子种大棚菜的货主送一车干鸡粪,有10吨重。
进村时,徐女士还感慨现在的新农村建得真好,路也好开,可没想到卸完货准备离开时,却意外地被一群村民拦住了去路。
领头的是一位50多岁的男子,他们声称这条路是去年才修好的,不给走大货车,现在徐女士开车进了村,把路给压坏了,就得赔偿5000元,不然别想走。
徐女士一听,顿时懵了。她环顾四周,发现路边并没有任何禁行的标志,而且她的货车也没有超载。她试图与村民沟通,但对方态度强硬,坚持要收费。
无奈之下,徐女士只好拨打了报警电话。不久,两位民警赶到了现场。
经过一番调查,民警发现涉事路段的确有一些裂痕,但是不是徐女士的大货车造成的,还无法确定。
因此,民警进行了调解,最终协定由徐女士和货主赔偿村民们1500元,其中徐女士赔偿了500元。
事后,徐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平衡,认为自己被村民们给坑了,于是她把事发时拍的视频发到了网上曝光。
事情发酵后,当地政府也给出了回应,称并不是向徐女士说的敲诈勒索。
1、那村民们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敲诈勒索?
本事件中,村路出现了裂痕,这的确是事实,但是这个裂痕到底是不是徐女士造成的,还要进一步鉴定。
如果这个裂痕早就有了,只不过村民们不说,就是抓住徐女士这个冤大头来索赔,那村民们的行为就涉嫌敲诈勒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如果这个裂痕的确是徐女士的车行驶过程中造成的,那村民们索要赔偿就合情合理了。
2、很多人认为,村民们应该去找货主索赔,这对不对呢?
按照徐女士所说,她是受货主所托开车进入村内的,而货主并未提醒村内不能驶入大货车。
此外,徐女士在进入村内时,并没有看到限制大货车通行的标识。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认定徐女士存在过错,顶多算是无心之过失。
《民法典》第930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由此可见,既然是货主没有事先告知徐女士,那这个责任应当由货主来承担。
3、如果村民自行设置限高限重标识,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其实村路虽然是村里人自己掏腰包修建的,但既然连接了公路,那就要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管辖。
因此,在村路虽然属于村民们,但村路的通行以及限高限重应当由政府部门来约束和制定。
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
由此可见,如果村民们想要在新修建的村道上设置限高、限重等标识,需要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后由相关部门予以设置。
目前,村里已经将1500元作为道路维修基金存了起来,同时也设置好了限高限重限宽的警示牌。
最后,我们认为这起事件中,村民和货主均有过错,唯独没有错的就是徐女士。村民没有在村路上设置限高限重标识,而货主没有提前告知徐女士这个情况,导致了无辜的徐女士遭到索赔,的确十分冤枉。
对此,您怎么看?
壮志在我胸
十吨能压垮路?路本来就会坏,那国家的路也会修修补补,当然我不反对收费,应该是每个村都收
用户13xxx98
穷是有原因的,不主动维护路面,积极招商引资,反而让客商支付道路维修费。
用户10xxx12
明显不是新压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