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名女子在二手平台上卖20元一件的旧棉衣,一名顾客还价想要15元买一件

傻瓜叫阿哥 2025-03-08 23:47:29

湖北武汉,一名女子在二手平台上卖20元一件的旧棉衣,一名顾客还价想要15元买一件棉衣。得知顾客的情况后,女子立刻改价格,两件棉衣只收了20元。

(案例来源:闪电新闻)

王丽是一名有爱心的女子,近日她整理自己家的衣柜,收拾出了一些已经不穿了的旧棉衣等衣服。

这些衣服虽然是穿过的,但是由于穿的时间不长,也没怎么弄脏,因此看起来还挺新的,而且款式和颜色也比较百搭,适合很多人穿。

王丽觉得这些衣服就这样扔了有点可惜,按斤卖也卖不到多少钱,还不如便宜卖给一些有需求的人穿。

于是,王丽把这些棉衣一一拍照,然后挂到了某二手平台,这样一些人有需要的话,可以直接拍下来。

衣服挂出来几天以后,王丽突然收到一条信息,对方表示很想要买王丽的衣服,但是希望能更加便宜一点,15元一件卖不卖。

王丽有些无奈,这些衣服她的标价都在20元左右,还是包邮费的,可以说王丽根本没赚钱,真的只是想要给有需要的人穿而已。

不过王丽心想,也不差那五块钱,对方说不定是一个正在读书的学生,没有钱也说得过去,于是就同意了。

王丽还随口问对方是不是学生,她是包邮的,到时候直接去取就行了。不过对方表示,他是在工地上打工的。

原来,小张是一名残障人员,他目前在工地上找了一份工作,由于收入不高,他舍不得买新棉袄,于是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二手平台看看。

当小张看到王丽挂出的棉衣以后还是挺满意的,因为从图片来看棉衣挺厚实的,价格又非常便宜。

可是小张还是厚着脸皮开口,想让王丽再便宜一点,毕竟如果能再省五块钱,那么一餐饭钱就有着落了。

王丽得知小张的遭遇以后,非常同情他,她还有另外一件黑色的棉衣适合小张,于是她爽快地告诉小张:你只要付20块钱,两件衣服都给他了。

小张非常吃惊,他本来是抱着被拒绝的心态还价的,毕竟20元再扣去邮费,卖家几乎是不赚钱的。

可是王丽说了,她本来也没想着靠这些旧衣服赚钱,再说小张又正好需要,只要他出一点邮费,衣服就送给他了。

几天后,小张收到了一个包裹,他拆开包装得非常妥帖的袋子,终于看到了这两件衣服。果然不出他的预料,这两件衣服的质量非常好。

虽然是二手的,但是衣服整洁干净,不但没有破损的地方,而且还非常新,他穿在身上,发现十分合身,估摸着可以穿好几年。

而且从包装上就可以看出,虽然寄的是旧衣服,但是王丽包装得十分细心,一点都不马虎,这种被尊重的感觉,让小张感受到了尊重。

小张的心里顿时涌出了千言万语,他飞快地打开二手平台,写下了一大段发自内心的话。他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来感激王丽,就只能将自己的心里话写出来。

同时,他也很想尽自己的一点能力来回馈王丽,因为这两件衣服带给他太多的温暖了,甚至可以温暖他的一生。

他想了好久,决定买一些当地的特产给王丽尝一尝,这样也好回报一下王丽。当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王丽时,王丽也挺感动的。

她没有想到自己微不足道的一个举动,可以给其他人带来这么大的帮助。她的这些衣服对她来说没什么用处了,寄给小张也是举手之劳而已。

她深知一个残障人员在工地打工赚钱很不容易,她也希望能给他带去一些温暖和帮助,让他在未来寒冷的日子里,也有冬衣暖身子。

王丽一开始就没有想要任何回报,她也不希望小张再花钱给她买特产,这样有点浪费钱了,于是她假称特产在路上会变质婉拒了。

王丽卖棉衣,虽然收了顾客20元钱,但是王丽是还要承担邮费的,因此两件棉衣相当于是赠与给顾客了。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由于棉衣是穿过的,因此难免会有一些瑕疵,作为赠与物品,如果顾客对此不满意,王丽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王丽在得知小张是残疾人以后深表同情,并且主动降价,还另外送了小张一件棉衣,这样的举动体现了对残疾人的理解、尊重和帮助。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

小张作为一名在工地上打工的残疾人,希望他所在的单位能根据小张的自身情况,安排适合他的工作,并且提供帮助和保护。

同时,也希望小张的单位平等对待小张,保障他的休息和生活各项福利,让小张的生活更加便利幸福。

如果我们都能对残疾人伸出友善的双手,为他们提供各种便利,相信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有爱。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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