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伙子误将1000元转给店老板。上门讨要钱款时,对方称手机不在自己身上,而

落叶随风呀 2025-03-11 17:27:35

江苏,小伙子误将1000元转给店老板。上门讨要钱款时,对方称手机不在自己身上,而是在孩子身上,孩子正在外面游玩。随后,小伙子报警。民警到来后识破店老板的谎言,然而店老板坚称自己没有还钱的义务,还说你去告我吧。 李明泉要给朋友赵俊转1000元过去,可是拿起手机后却不小心转给了通讯录里面的赵俊,而这个赵俊可非那个赵俊。 当李明泉把钱转出去的一瞬间,就知道转错了,但是钱又收不回了。这可怎么办呀?他急得上蹿下跳。 这时老婆回家了,看到李明泉如此急躁,就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李明泉支支吾吾,好不容易把事情说清楚了。老婆却说:“那么这个通讯录里面的赵俊是谁呀?你怎么有他的联系方式?” 李明泉这时才静下心来寻找原因,原来这个赵俊是一个小吃店的老板。回想起来,他们之前是在这家店吃过饭的。 既然是这样,那就去碰碰运气,看这家店还开着没有,还是不是那位老板。 于是李明泉和自己的老婆就骑上了车,赶紧朝着小吃店奔去,心中不停地默念:希望小吃店依然还在营业,希望还是之前的那位老板。 在老远的地方,他们就看到了招牌,确实还是之前的那个店。他们赶紧骑过去,把车子一扔,直接就冲到了店内,东张西望,看老板在不在。 此时店内已经没有顾客了,只看到柜台里面有一个男子正在玩手机。而这位男子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就是老板。 因此,李明泉跑过去急急忙忙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讲述了一遍,希望这位男子将钱归还给他们。 该男子沉思了几秒后,说道:“你们说的是真是假?我不知道,因为手机不在我身上,在我孩子身上,他正在外面玩呢。” 李明泉夫妇心想,手机怎么可能在孩子身上呢?其一,孩子自身肯定有手机,不可能用他父亲的手机;其二,男子不正是在玩手机吗?难道这款手机不是他收钱的手机吗? 显然,男子的说辞很让人怀疑他是不想归还这笔钱,于是李明泉夫妇直接报了警。 民警来了后,用他睿智的眼神扫视了一下男子,也看了一下他正在玩着的手机,于是让李明泉夫妇把转账错误的电话号码调出来,直接拨通。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男子的手机突然响起。显然,男子所说手机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孩子身上的谎言被揭穿。 李明泉夫妇喜出望外,这下对方就不能够狡辩了,只能归还他们的钱财。不过对方却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说道:“我可没有义务还你们的钱。” 对于这样的情况,民警也只能调解,毕竟是民事纠纷。在男子不愿归还的情况下,还得进一步协商。 有人说,这明显就是想占有别人的钱财,难道不能拘留他吗?但也有人说,这是民事纠纷,肯定只能以协调为主了。 1、民警已经知道男子收到了这笔钱,却不愿意归还,可不可以直接拘留?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在李明泉误转1000元给男子这一事件中,男子明知收到这笔钱没有合法依据,却拒不归还,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不会直接拘留。 但如果法院判决男子返还,男子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男子在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且符合上述情形,是有可能被拘留的;如果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还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如果男子归还,可不可以向李明泉夫妇要求好处费? 从法律层面来看,男子若归还这笔钱,是不可以向李明泉夫妇索要好处费的。 根据不当得利相关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 在该事件里,男子获得这1000元没有合法依据,本就有义务将其返还给李明泉夫妇,不存在索要好处费的法律基础。 即便男子在归还过程中产生一些必要费用,如联系李明泉夫妇产生的通讯费等合理支出,可与李明泉夫妇协商,由李明泉夫妇承担合理费用,但不能借此索要额外好处费,否则就可能涉嫌违法。 素材来源于:纵览新闻 对于此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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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过往无渡

过往无渡

7
2025-03-12 14:44

让他看看那个一元钱的割头案,,,说不定比报警有用[害羞][害羞][害羞]

落叶随风呀

落叶随风呀

恰饭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