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方某向朋友董某先后购买了42瓶飞天茅台酒,没想到有6瓶竟然是假的,于是,方某将董某起诉到法院,要求10倍赔偿160800元,法院这样判决。(来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方某和董某是多年认识的老朋友,其生意做的非常好,经济实力非常雄厚。这天,方某突然收到董某发来的信息,询问其是否需要茅台酒。
方某非常好奇,董某一直做建材生意,啥时候开始卖酒了,于是问董某是否改行了,董某表示现在建材生意不好做,自己开始从事茅台酒代理,希望方某可以照顾一下自己的生意。
方某表示自己在哪里都是买酒,但前提是茅台酒一定要是真的,董某表示酒肯定是正品,支持各种检测。
随后,方某分三次和董某购买了36瓶茅台,都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这天,方某再次和董某联系,表示自己要招待客人,让送过来一箱茅台酒。
很快,董某给方某送过来一箱茅台酒,方某向董某支付16080元,但是方某经过检查,发现这批酒有问题,就联系董某,董某同意更换一箱,但是更换后的酒还是有问题。
方某再次联系董某,要求退还,但是董某总是躲避,方某遂选择报警,警方调查过程中董某答应给方某退款,但事后又反悔。
方某没有办法,就将董某起诉到法院,不仅要求退还涉案6瓶茅台,还包括之前购买的36瓶茅台,并要求10倍赔偿。
期间,方某向法院申请对涉案茅台进行鉴定,茅台公司经过鉴定,结论为涉案6瓶茅台是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方某向董某购买的36瓶茅台已经消费,方某没有证据证明36瓶茅台是假酒,所以对36瓶要求退货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不过涉案6瓶茅台经过鉴定确系假酒,遂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董某向方某赔偿160800元。
董某不服,提起上诉,理由是:
第一、方某提交鉴定的茅台并非其向方某交付的白酒,换句话说,方某已经更换了茅台,如果方某发现有问题,应该现场提出,而非等其离开再说酒有问题; 第二、10倍赔偿的前提她是经营者,实际上他并非茅台酒代理商,因为疫情的影响,他将自己收藏的茅台出售给方某,这些酒是否有问题他也不清楚,所以他同意退款,但不同意10倍赔偿。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首先,关于方某是否掉包茅台。董某提出方某调换了茅台,但是并没有提供相应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该意见不予采纳。
其次,关于董某是否经营者的问题,对于产品责任纠纷中经营者的主体身份,并不以具有经营资质为必要条件。董某以营利为目的,多次从事飞天茅台酒销售,在短期内累计销售48瓶飞天茅台酒,销售金额达11万余元,属于经营者。
第三,关于董某是否应承担返还房某茅台酒价款16080元以及承担该销售价款十倍赔偿责任的问题。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综上,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董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