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江苏扬州,一男子与妻子婚后迟迟未同房,起初,男子认为是妻子矜持,也就没作计较。可半年过去了,妻子却依旧我行我素,经常找借口搪塞男子。男子忍无可忍,便一气之下将妻子告上法院起诉离婚并返还88000元彩礼,然而,妻子却在法庭上语出惊人,表示是丈夫患有高血压,自己不愿是在为他身体着想。 30岁的赵大刚已经到了适婚的年纪,身边的朋友纷纷成家,父母也不断催促,这让他越发渴望组建自己的家庭。
经媒人介绍,赵大刚与女子孙小梅相识,孙小梅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说话轻声细语,这让赵大刚对她一见倾心。
两人很快陷入热恋,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感情稳定,双方父母见面后,便开始商讨结婚事宜。 孙小梅家提出要求,彩礼88000元,外加三金,婚礼的酒席也要办得风光体面。
这对普通家庭的赵大刚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
但一想能娶到自己喜欢的人和她长相厮守,赵大刚咬咬牙,不仅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还向亲朋好友借了钱,说什么也要把孙小梅娶进来。 就这样,两人如愿来到民政局领证结婚,婚礼也如期举行。
然而,婚后的日子却并未像赵大刚想象的那样。
两人先是出门旅行度蜜月。可蜜月期间,孙小梅和婚前判若两人,不仅对赵大刚表现得有些冷淡,就连晚上休息时,她还总找借口分开睡,说自己认床,睡眠浅。
赵大刚虽然心有疑惑,但一想到可能是妻子刚开始矜持放不开,还是选择理解她。 本以为回到家后情况会好转,没想到,一切照旧。
孙小梅总以工作太累、身体不舒服等理由,一直拒绝与赵大刚有亲密接触。 不仅如此,孙小梅回娘家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
赵大刚多次询问原因,孙小梅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就说想家了。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半年,赵大刚的耐心被消磨殆尽。 终于,在又一次孙小梅从娘家回来后,赵大刚忍不住爆发了:“小梅,咱们是夫妻,你到底怎么回事?结婚这么久,你一直这样,我实在受不了了!”
孙小梅低着头,不说话。赵大刚见她这样,更生气,直接提出离婚,并要求孙小梅返还88000元彩礼。 为此,赵大刚一纸诉状将孙小梅告上法院。
赵大刚认为,自己娶的是媳妇儿,并不是陌生人,现如今,孙小梅不仅没有尽到一个作为妻子的义务,两人还因为这件事导致感情破裂,家庭不和,也当然没有必要再过下去了,孙小梅完全是在骗婚,她应当退还全部的彩礼和三金。
对此,孙小梅拿出一张关于赵大刚婚前的体检报告单,毫不客气的怼道,在两人结婚前,赵大刚检查出患有高血压,医生给出的建议是其避免剧烈运动。
之所以不同意和赵大刚同房,是为了赵大刚的身体着想,没想到却被他倒打一耙。
孙小梅还在法庭上提出“死亡”一问:“难道夫妻结婚就只为了同房那点事吗?如果是那样的话,结婚证也不必叫结婚证了,应该改为同房证好了!”
看着孙小梅强词夺理可憎的面孔,赵大刚更加生气,一时间两人在法庭上吵了起来。
那么,从法律角度又应如何评价此案呢?
从赵大刚和孙小梅两人的矛盾来看,同房问题成为关键争议点。
赵大刚和孙小梅领证登记结婚,两人成立夫妻关系,夫妻双方之间互有权利义务。
但关于同房却并没有强制的规定。
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享有人身自由与对自己身体的自主决定权。
即便两人结为夫妻,一方也不能违背另一方意愿,强迫其进行性行为,否则将涉及刑法,构成婚内强奸。
简而言之,即便在婚姻中,个人的性自主权也受法律保护,一方对另一方用强迫的方式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总的来说,夫妻关系要建立在感情、信任与相互尊重基础上,而适当的亲密接触则有助于增进夫妻感情、稳固婚姻。
孙小梅长期拒绝同赵大刚同房,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两人感情逐渐疏远,激化矛盾,进而让婚姻走向破裂。
也正因如此,赵大刚才走到了离婚的地步。
那么,赵大刚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吗?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中,孙小梅长期拒绝亲密接触,且频繁回娘家,导致两人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符合“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有可能以此判离。
至于彩礼,院方认定孙小梅在婚后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夫妻义务,收取彩礼后却未能建立正常的婚姻关系,孙小梅涉嫌骗婚行为,故对其应当按照婚恋诈骗处理。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定孙小梅返还赵大刚88000元彩礼及三金。
有人说,“结婚同房,是公序良俗,是人的本能。否则,干嘛要结婚呢?”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秦始皇
通篇胡说八道。
大迷瞪
高血压这事儿,半年都不说,非得等到起诉离婚了,上法庭才说。我信你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