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的定性,必须具备具有违背妇女意愿的暴力条件! 近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在舆论漩涡中闭庭,这场持续近一年的争议背后,折射出熟人社会性侵案件的特殊性与公众对司法正义的深切期待。 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案件,法庭当天并没有宣判。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性同意边界的司法认定。一审判决显示,司法机关已对案发时双方肢体冲突痕迹、通讯记录等客观证据进行审查,但公众仍期待二审法庭能对"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标准作出更详尽释明,这是定性这起案件的关键性法律要素。 其实在国内外司法实践中,正在形成一个共识,就是强奸案件认定的关键要件是女性的性同意。这本质与是否订婚甚至婚姻存续无关。但一切需要更确凿的证据的支撑。 值得警惕的是,社交媒体中“订婚即默认性同意”等错误认知的蔓延,本质是对性自主权的曲解。即便夫妻在婚姻期间,如果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发生性关系,也构成强奸罪,更何况订婚关系! 还有,如果女性借助婚姻勒索男方钱财而不得,反口咬定男方强奸这一可能的问题也不该忽视。如果女方背后是其家人,他们要从女性婚姻中获取财富,这个男性在这个关系中就是待宰的羔羊!
订婚强奸案的定性,必须具备具有违背妇女意愿的暴力条件! 近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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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6: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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