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赔钱?”贵州贵阳,一男子和朋友在餐馆喝到凌晨,因为太晚了,男子就在餐馆附近找了个旅馆休息,因为附近没有停车场,男子就将车停在了餐馆门口,并将车钥匙交给餐馆保安保管。第二天男子准备离开时发现车里一片狼藉,车内1.2万元现金和4瓶茅台、10条烟,被洗劫一空,损失超3万元!男子认为自己既然在餐馆门口停车,餐厅就应该负责,可餐馆经理却表示:“我们连车位都没划,为什么要负责?”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3月30日,贵州贵阳的李先生(化名)向媒体求助,他说自己的汽车在当地一家餐馆门口停放,凌晨时遭到了不法分子盗窃,自己的损失超过了3万元。 李先生表示,自己前段时间和朋友一起晚上去观山湖区一餐馆吃饭,因为当天喝得很尽兴,酒席散场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多了。 考虑到大家都很累了,再加上李先生家里餐馆距离比较远,因此就有朋友提议在附近的酒店住一晚,等到第二天酒醒了之后再走。 由于当天李先生他们一行人都喝了酒,因此没人选择开车,而当时李先生的车辆就停在餐馆门口的一处空地,因为旁边还有其他车辆,所以李先生也没打算挪车。 在离开餐馆前,李先生找到了餐馆值夜班的保安,希望对方可以帮自己保管一下车钥匙。 保安询问李先生是哪位,李先生表示自己是当天晚上酒店消费的客人。 之后保安出去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回来就接过了李先生的钥匙,并把钥匙放在了保安室的抽屉中。 在将车钥匙交给保安后,李先生就跟着几个朋友一起到附近的一家宾馆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才起床。 酒醒之后,李先生来到餐馆保安室,向保安要走了自己的车钥匙准备离开。 可当他走到自己汽车边上的时候发现,汽车主驾位置的车门被人动过手脚,门把手被人用一种特殊的方法破坏了。 李先生表示,这种撬锁方式非常专业,车把手上竟然没有半点划痕。 李先生打开车门后发现,自己车内一片狼藉,明显被人翻过。 经过查点,李先生发现自己车内的1.2万元现金不翼而飞,此外放在汽车后备箱的10条名贵香烟和4瓶茅台也不见了。 在发现自己车内财物遭人盗窃后,李先生当即选择了报警,警方在对现场进行排查后安排物价局的人对丢失财物进行了估价,核算下来总损失应该在3万元左右。 通过调查酒店方面的监控可以看到,李先生和朋友是凌晨两点左右离开的餐馆,到了凌晨两点半的时候,有两名蒙着头的男性骑着单车来到了李先生的车旁边。 之后二人从口袋中拿出了工具,将李先生的车门撬开,之后从中拿走了4瓶茅台酒,10条烟,还有现金12000元。 虽然监控拍的很清楚,但是由于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仅凭体型分辨身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进行调查,目前警方仍在调查两名小偷的身份。 在民警调查的同时,李先生则在找餐馆方面进行理论,因为在他看来,自己的汽车是在餐馆门口停放的,且自己临走时还将车钥匙交给了餐馆保安保管,因此餐馆就需要对自己的损失负责。 餐馆经理表示,自家餐馆并没有设立专门的停车场,甚至就连车位都没有划,为什么要为此事负责呢? 经理说,客户是自己在门口停车的,他们没有权利干涉客户的行为,如果客户实在想停在餐馆门口也没关系,他们可以提供此项便利,还能提供门口的监控视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有责任需要帮客户看管。 经理表示:“他只是说让我们的保安大叔给他保管一下车钥匙,也没有说他的车内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你看你把车随便停,我们也没有权利去拒绝,对不对?” 可是在李先生看来,既然餐馆的保安已经收下了车钥匙,那就应当履行看管的责任,而这也是双方的核心争议点。 对于双方的核心争议,记者询问了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业律师。 律师表示,保安属于酒店的工作人员,那么保安收取钥匙的行为是代表酒店,一旦你收取钥匙,就代表酒店方面承认要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基于安全保障义务,餐馆方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对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2025-04-01《车内近3万元财物被盗,包括茅台、香烟!车主:车钥匙交给了酒楼保安代管》)
贵州,一男子在餐厅喝到凌晨2点多,他喝大了,就决定找个宾馆睡一觉,他把车钥匙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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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
又没收费,凭什么担责任
forcewoo99
不是说有形态对比系统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