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起国家明确规范了物业收费行为,并针对部分不合理收费项目出台了强制免

君旭和趣事 2025-04-01 19:15:29

2025年4月起国家明确规范了物业收费行为,并针对部分不合理收费项目出台了强制免除政策。 新规明确禁止物业公司以“燃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等名目向业主收费。此类费用已包含在房价或开发商的建设成本中,属于违规收费。根据《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开发商或物业不得以技术费、开通费等名义额外收费,已收取的业主可要求退款。 开发商赠送的露台、阁楼、地下室等未在房产证中登记的面积,业主无需缴纳物业费。物业若按含赠送面积收费,业主可拒交。住建部明确规定物业费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基准,未登记的赠送面积不得纳入计费范围。 公共区域的水电费已包含在物业费中,物业不得额外收取“公摊水电费”。例如楼道照明、电梯运行等公共能耗费用均属于物业费涵盖范围。《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需定期公示公共能耗收支明细,确保收费透明。 首张门禁卡必须免费办理,补办费用不得超过成本价(通常不超过3元)。物业不得以办卡或续费为由额外收费。部分地区已明确要求物业不得通过门禁卡绑定收费,违者业主可投诉至物价部门。 禁止物业按次收取电梯使用费(如每次0.5元)或与物业费捆绑收费。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其维护费用已包含在物业费中。《民法典》强调物业不得以停用公共设施(如电梯)胁迫业主缴费。 部分城市对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实施物业费减免(如按70%-90%收取),但需业主提前备案并提供证明材料。若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业主可通过收集证据拒交费用,法律支持业主的合法维权。 那么业主如何应对违规收费?可拨打12358价格监管热线或向住建部门举报。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可拒绝缴纳不合理费用,物业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非法手段催缴。以上政策旨在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减轻业主负担。若遇相关问题,建议结合地方具体规定和合同条款,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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