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八旬老太离世后,留下500多万拆迁款,6个子女因此闹上了法庭,大姐和大

代码诗人 2025-04-08 17:15:01

福建厦门,八旬老太离世后,留下500多万拆迁款,6个子女因此闹上了法庭,大姐和大哥主张6人平均分割拆迁款,而另外两位女儿则表示,母亲一直由小弟赡养,愿意将自己应得的一份留给小弟,但小弟却称,母亲生前已将所有财产都赠与给他,还拿出了视频作为证据。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件来源:光明网) 王老太一生坎坷,含辛茹苦将6个子女抚养长大,没想到迟暮之年却时来运转,老宅拆迁居然拿到了500多万拆迁款。 王老太哪见过这么多钱,心里自然十分开心,但她节约惯了,所以这笔钱到账后,就一直存在她的卡上,直到八十多岁离世,她一分钱都没舍得花。 可就是因为这笔拆迁款,在王老太离世后不久,引发了一场不小的家庭风波。 王老太离世前5年一直和小儿子住在一起,所以她离世后,这500多万拆迁款就一直由小儿子代为保管。 一天,大姐和大哥突然找上了门,要求小弟把母亲留下的拆迁款拿出来6人平分。 没想到小弟却一分钱都不肯拿出来,还振振有词道:“母亲一直是我在赡养,你们有什么资格分这笔拆迁款?再说了,母亲生前说过,这些钱都是留给我的。” 大哥一听不乐意了,他反驳道:“母亲和你一起才住了5年,你不要忘了,母亲也在你二哥的房子里住过10年,你凭什么独吞这笔钱?” 大姐也听不下去了,她怒怼道:“小弟你这说的什么话,什么叫母亲一直是你在赡养?母亲虽然没有和我们住在一起,但我们也没有对母亲不管不顾啊,母亲不可能把钱都留给你的,你别在这里瞎扯淡了。” 双方不欢而散,于是大姐和大哥又找到二哥和两个妹妹商量。 两个妹妹觉得,母亲患有老年痴呆,这几年小弟照顾她也挺不容易的,所以她们不想和小弟争,她们甚至还明确表态,愿意将自己应得的一份留给小弟。 但大姐和大哥并不想就此罢休,他们商量后就一起把小弟给告了,要求6人均分拆迁款。 法庭上,小弟辩称,母亲患有老年痴呆,她一直和自己住在一起,自己不但要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而且她平时的生活开销、医疗费,以及丧葬费都是由自己承担的,而哥哥姐姐们对母亲未尽赡养义务,所以他们无权继承母亲的遗产。 更何况母亲生前说过把钱都留给自己,且已把钱都转到自己的账户里,所以这钱实际上不是遗产,是母亲赠与给自己的,这可不是自己瞎说的,有视频为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所以,母亲可以把拆迁款都留给小弟,但前提是小弟提供的录音录像遗嘱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3、录音录像应保存完整; 4、如果遗嘱人在制作录音录像遗嘱时健康状况不佳,需要充分证明其意识清楚,能够作出真实决定,遗嘱人应该能够自主清晰表达其真实意思。 在小弟所提供的视频中,是他主动问母亲,是不是把拆迁款都留给他,而母亲的回答却是含糊不清的,根本就听不清楚,所以,这个视频并不能证明,把拆迁款全部留给小弟是母亲的真实意愿。 故本案的录音录像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尽管母亲一直由小弟扶养,但其他子女并没有遗弃母亲,所以6个子女都有继承权。 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本案中,母亲曾在二哥提供的房子里生活了10年,而母亲离世前5年都是和小弟居住在一起的,母亲患有老年痴呆,平时照看她必须付出较多的精力,所以说二哥和小弟都对母亲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分割遗产时都可以适当多分。 另外,对于两位女儿愿意把自己的份额留给小弟的诉求,本院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拆迁款按以下比例分割:小弟:44%、二哥:16%、其他4个子女:各10%,具体金额是大姐和大哥各分得50万元,二哥分得近90万元,剩下的都分给小弟。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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