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是个名叫刘冬梅的女子,1981年出生在河南,长得那是面容姣好,眉似春山,眼含秋水,谁能想到,这样一位妙龄女子,却犯下了滔天罪行,最终落得个命丧黄泉的悲惨下场。 刘冬梅出生在河南农村,家里条件一般,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她小时候就显出几分姿色,村里人总夸她长得好看,但学习上她却没什么天赋。中考成绩平平,只能去郑州一家旅游职业学校混日子。那时候的她,十八九岁,正是青春年华,在学校里认识了王琅,一个家境不错的男生。两人谈起了恋爱,日子过得甜甜蜜蜜,像所有普通小情侣一样憧憬着未来。 毕业后,刘冬梅靠着几分姿色和伶牙俐齿,在一家旅游公司当起了导游。1998年,公司派她去广州实习。这座南方大城市对她来说是个全新的世界,繁华热闹,跟河南老家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就在这时候,她遇到了黄某,一个已婚男人。黄某比她大不少,但会说话又有钱,很快就俘获了刘冬梅的心。两人偷偷摸摸开始了婚外情,完全不顾及黄某还有个老婆在家里等着。 这段地下情持续了两年,直到2000年,事情败露了。先是王琅发现了女友的背叛,他气得要死,但又舍不得彻底放手,分手时还撂下一句话,说以后有事可以找他帮忙。几乎同一时间,黄某的老婆潘某也知道了丈夫出轨的事。她不是个好惹的主,直接找到刘冬梅,警告她离黄某远点,不然没好果子吃。按理说,这时候刘冬梅应该收敛,可她偏偏咽不下这口气,觉得潘某毁了自己的“好日子”,心里恨得牙痒痒。 恨意一旦生根,就容易发芽。刘冬梅找到王琅,编了个谎,说自己被潘某找人欺负了,激得王琅火冒三丈。他本来就对刘冬梅有旧情,这下更觉得自己得为她出头。2000年5月15日,他们合伙把潘某骗到广州一家宾馆,说是要看什么稀罕玩意儿。潘某一进门,王琅就动了手,用铁锤砸了她的头,又掐住脖子把人弄死。完事后,他们还不慌不忙地把尸体肢解,装进箱子,扔进了珠江,以为这样就能天衣无缝。 但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潘某失踪后,警方很快介入调查。宾馆有登记记录,监控里也有蛛丝马迹,没多久就锁定了刘冬梅和王琅。这两人压根不是犯罪高手的料,面对警察的盘问,漏洞百出,最终只能老实交代。案子不算复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留给他们的只有法律的审判。 2002年,广州中院开庭审理这桩命案。刘冬梅站在被告席上,穿着粉红色的衣服,模样还是那么好看,但气质完全变了样。庭审时,她的表现让人摸不着头脑,有人说她对着法官笑,有人说她还念了几句诗,好像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有多大麻烦。判决下来那天,死刑两个字宣读出来,她的脸色终于变了,眼里透出几分慌乱,但已经晚了。2002年8月16日,刘冬梅被执行死刑,21年的短暂人生,就这么彻底结束了。 这案子当年在广州传得沸沸扬扬,大家伙儿都觉得不可思议。一个长得跟花儿似的姑娘,怎么就能干出这么狠的事?有人说她是被爱情冲昏了头,有人觉得她就是心术不正。回头看看她的经历,其实也不难理解。她出生在农村,家里没啥背景,好不容易靠脸蛋和一点小聪明混出点样子,可偏偏遇人不淑,又不懂得收手。黄某的出现给了她一种错觉,以为自己能过上不一样的生活,结果却一步步把自己推向深渊。 再说到王琅,他也不是什么好鸟。明知道刘冬梅跟别人搞在一起,还愿意为她卖命,图啥呢?说白了,就是感情用事,脑子一热就跟着犯了糊涂。这俩人凑一块儿,简直是互相拖下水,一个比一个不理智。潘某呢,虽然是受害者,但从她找刘冬梅对峙这事来看,脾气估计也不小。可不管怎么说,她没必要为别人的错误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案子背后,其实还有点社会现实的影子。那年头,农村出来的年轻人想在大城市站稳脚跟不容易,尤其是女孩子。刘冬梅读了个旅游学校,算是有点文化,可她没本事也没耐心,总是想着走捷径。碰上黄某这么个有钱男人,她大概觉得自己抓住了翻身的机会。可惜,这种机会往往是把双刃剑,用不好就伤了自己。 从法律角度看,刘冬梅的死刑一点不冤。她和王琅合伙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中国法律对这种故意杀人案向来不手软。审判过程没啥争议,证据链完整,量刑也符合当时的司法标准。有人可能会问,她才21岁,能不能给她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想想潘某的遭遇,谁又能替她喊冤呢? 刘冬梅的故事,说到底是个悲剧。她有几分姿色,有点小聪明,本来可以过上普通但安稳的日子,却偏偏选了最极端的那条路。她的美貌成了她的通行证,也成了她的催命符。从河南到广州,从学校到刑场,她的人生就像一场戏,开幕时满是希望,落幕时只剩叹息。 这事放到现在看,也挺让人感慨的。社会变了,但人性里的那些东西——贪婪、嫉妒、冲动——好像从来没变过。刘冬梅不是什么值得同情的人,她的所作所为让人寒心,可她的经历多少能提醒我们点啥。生活不容易,谁都可能遇到坎儿,但怎么走下去,真的是个技术活。
男子承包400亩地,为了方便灌溉,将其中14亩地改造成了蓄水池,还撒了鱼苗,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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