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案终于要出结果了,但这法院建议双方协调也太搞笑了,强奸案不是公诉案件吗?怎么还能双方协调的。 要么就强行判男方强奸成立,反正男方已经在里面待了700多天了,也不怕再多待点时间,要么就证据不足判男方无罪,然后该处理就处理一审的那些经手人员。 让一个公诉罪去双方协调,这不就是表明了证据不足,但犯的错那些经手人员不想认,和稀泥都和到公诉案件上了,实在是让人大开眼界。
山西大同案终于要出结果了,但这法院建议双方协调也太搞笑了,强奸案不是公诉案件吗?
陈大大看世界
2025-04-14 13: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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