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前夫的钱养现夫”成了今年网络上异口同声的冤屈!似乎这不是一个人的冤枉,是一个群体的冤枉!大S花了一群人的钱养了具光头?……本人首先声明很讨厌具,但是咱就事论事!具俊晔难道是断手断脚了吗?需要人养?他不是呆在韩国很少去湾湾吗?怎么养?法律规定该给的钱,给就对了。不想给可以起诉要回孩子,最起码两个孩子一个跟爹一个跟妈,不用给抚养费!两个都跟爹,当妈的还得给抚养费呢!很难吗?天天在网上吵吵巴火的!难道非得用现夫的钱养前夫生的孩子,让前夫省下钱给那些小三小四们花就对了?这是什么逻辑呢?如果孩子没爹,现夫必须看在孩子妈妈的面子上,养孩子!也有很多这样的事例呀!有亲爹,给的抚养费监护人有权支配,也没毛病呀!前夫养现夫,这是一个找茬侮辱逝者的梗,应该抵制!
大同这起婚内强奸案,二审到了节骨眼,情况复杂得像团乱麻。男方被关两年,嘴硬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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