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者权益香港执法香港法律财经 「5款沐浴球含細小部件欠適用年齡警告..幼童若誤吞或引致窒息…..」
香港維權機構香港消费者委员会 測試17款沐浴球,發現8款所附的小禮物含有細小部件,若幼童誤吞或引致窒息的風險。另外有9款沐浴球檢出香料致敏物質,其中7款檢出1種香料致敏物質,濃度均低於0.01%。
測試發現有8款樣本附有小禮物,當中7款的小禮物於沐浴球溶於水後才浮出來,其餘1款所附的小禮物為浴室牆貼,與沐浴球載在同一包裝袋內。當中5款樣本所附的禮物均屬細小部件,未有以中文或英文標示適用年齡或「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使用」等相關警告字句。
另外,有9款檢出香料致敏物質,其中7款檢出1種香料致敏物質,不過濃度低,毋須按規定在成分列表中標示;其餘2款分別檢出2及4款香料致敏物質,當中的苯甲酸苄酯濃度分別為0.024%和0.36%,若按歐盟規定須作出相關標示,但並未有於成分列表中標示。
香港消委會說兒童可能會在浴缸中嬉戲一段較長時間,而且身體大部分面積會長時間接觸沐浴球溶液,或會增加致敏風險。
圖2:測試發現有8款樣本附有小禮物,當中7款的小禮物於沐浴球溶於水後才浮出來,其餘1款所附的小禮物為浴室牆貼。(郭志強攝)
(圖2及文來源: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