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二婚女子未婚先孕,哭闹着让男子每月给她1万,男子答应,和她领证结婚,3

重瓦下庆 2025-04-17 14:21:05

河南郑州,二婚女子未婚先孕,哭闹着让男子每月给她1万,男子答应,和她领证结婚,3年后,女子把130万宝马开走,带走俩娃,把存款全转走,男子找了4个月,发现妻子把宝马车抵押,找到妻子后,男子上去踹了她一脚,妻子哭着说:他收到货款打给他前妻,打给他妹子,男子大怒:钱跟你有半毛钱关系,结局让人唏嘘!

据大参考4月15号报道,2024年12月份,闫先生全款130多万买的宝马车,被二婚妻子开走,而且,她还带走了俩孩子,这让他焦心不已。

闫先生找了4个月,也不知道妻子带着孩子哪去了?

4月份,闫先生终于找到了他的宝马车,发现车被妻子抵押了,让他非常恼火。

随后,闫先生找到了记者,想和妻子解决一下夫妻矛盾,经记者联系,妻子答应出面解决。

闫先生和妻子19年认识的,两人谈了半年恋爱,妻子就怀孕了,然而,妻子让闫先生每月给他1万块钱,如果闫先生不给她就哭闹、打摔。

闫先生想着孩子都有了,就答应了,随后和妻子领了证。

两人结婚后,妻子说她不要1万了,好好过日子,闫先生还是每月会给他1万块钱。

后来,闫先生花了130万买了一辆宝马x7平时用着。

可是,闫先生和妻子生活了三年后,两人的婚姻开始出现了裂痕,半路夫妻中间的隔阂和猜忌,让两人渐行渐远。

让闫先生没有想到的事,妻子开走了他的宝马车,还带走了两个年幼的孩子,甚至把 微信、3张银行卡里的钱全部转走。

经记者联系,闫先生的妻子出现了,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妻子一露面就开大倒苦水,她哭着说,自己把孩子带的干干净净,家务全是她一个人,可在闫先生眼里,她一无是处。

妻子说他找人把宝马车开走了,如果法院判给他,那就给他。

不料,闫先生立马愤怒,指责妻子:从认识,我就在给你还网 贷。

妻子冷嘲热讽的回了一句,天呀,你可真会说呀!

没想到,闫先生上去就踹了妻子一脚,指着妻子说:我100多万的车,我找了几个月了。

正常来说,夫妻之间处理大额财产的时候应该双方商量着来,但是妻子找人擅自开走了丈夫的宝马车,也是激发矛盾的一个关键点。

可闫先生的妻子却说,钱都用在家庭生活上了,丈夫按时给的钱很少。

颜先生一听火冒三丈,他这几年给妻子钱,加上妻子“偷转”的,大概100多万左右,他质问妻子:你前夫给你多少钱,不就是从我身上榨钱吗?

妻子也振振有词:我为啥生两个孩子?我是想好好过日子,可过不下去啊,他跟他前妻一直就没断。

闫先生指着妻子警告,说话要凭良心。

妻子突然哭了起来说:给我的钱还不够受辱呢,我想着我出去工作,可孩子爸说你出了这个家,就不要再进这个家门,他就想掌控我,不让我管他喝酒。

闫先生大怒,不喝这份酒,从哪来的钱?

妻子指着闫先生说,你为啥把钱打到你前妻账上,打到你 妹子账上!

闫先生不甘示弱,钱跟你有半毛钱关系?

最终,夫妻俩闹的不欢而散,两人决定走法律程序解决这段婚姻问题。

此事中,闫先生的宝马车被妻子擅自抵押,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处分。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闫先生的宝马车,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擅自开走宝马车并抵押该车辆,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且未与闫先生取得一致意见,妻子的这一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若抵押行为没有经过闫先生追认,则可能无效。

闫先生有权要求妻子返还车辆,如果车辆已无法返还,他可以要求妻子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另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闫先生妻子说,丈夫将货款转给前妻以及其妹妹。

如果说闫先生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货款转给前妻和妹妹,且没有合理的解释和用途,很可能被认定为转移婚内财产的行为。

若妻子能够证明丈夫转移婚内财产,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法院对闫先生少分或不分财产。

那么,妻子擅自转走丈夫闫先生微信、银行卡里的钱,是否构成盗窃?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妻子擅自转走颜先生微信、银行卡里的钱,如果这些钱属于闫先生的个人财产,妻子的行为则可能构成盗窃或侵占。

如果,这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属于不当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闫先生有权要求妻子返还转走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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