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有个住7楼的男子与8楼邻居结怨后,竟全家搬走并买来震楼器,每天遥控震8楼,致使8楼除男业主外家人全被震跑,9楼业主也跟着遭殃,被噪音困扰长达3年多,妻子正准备搬离。业主报了警后无果,只能寄希望于居委会调解,这闹心的邻里纠纷究竟该何去何从呢?
据2025年4月21日广州日报报道,在一栋居民楼,7楼住着个男子,8楼也有住户,原本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之间虽说不上有多热络,但至少也相安无事。可谁能想到,就这么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竟然引发了一场持续多年的矛盾纠纷。
7楼的男子,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突然就跟8楼的邻居闹起了别扭。这邻里之间有点小摩擦,本来挺正常的,大家坐下来好好沟通沟通,说不定误会就解开了。
可这7楼男子倒好,脾气那叫一个倔,根本不听劝,直接带着全家老小搬走了。您以为他是想换个环境,图个清净?那您可就大错特错了!
男子觉得8楼邻居欺人太甚,自己得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于是,他悄悄地买了一个震楼器。这震楼器只要一开动,那动静就跟地震似的。这男子每天就躲在暗处,遥控着震楼器,专门对着8楼使劲。
8楼那家人可就惨咯!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以为是谁家在装修,也没太在意。可后来,这动静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一天到晚都不消停。8楼男业主倒是还能咬牙坚持,可他家里人哪受得了这个罪!
尤其是老人和小孩,本来就睡眠浅,被这噪音一闹,整天头晕脑胀的,身体也越来越差。没过多久,除了男业主之外,其他家人都被这震楼器给震跑了,要么回老家,要么投奔亲戚去了。
这还不算完,这噪音就像长了腿似的,还跑到了9楼。9楼的业主那叫一个无辜!他每天正常上班下班,回到家就想安安静静地休息休息,可这震楼器一响,他就像被扔进了一个大鼓里,耳边全是嗡嗡嗡的声音。这噪音将近40分贝,一吵就是3年多。
9楼业主的妻子本来就睡不好,被这噪音一闹,更是苦不堪言。她每天晚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白天上班也没精神,整个人都憔悴了不少。最近,她实在是受不了了,跟丈夫说:这日子没法过了,我得赶紧找个房子搬出去,再这么下去,我都快被这噪音逼疯了!
9楼业主那叫一个憋屈!他觉得自己招谁惹谁了?这8楼和7楼的恩怨,跟他有啥关系呢?凭什么要让他跟着遭殃!他实在没办法了,只好报了警。可民警来了之后,也没办法立案。
为啥呢?因为7楼的大门紧闭,里面根本没人,民警也找不到震楼器真实存在的证据。这事,就这么一直拖着,也没个解决办法。
9楼业主四处打听,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有人跟他说,可以去找居委会调解调解。于是,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到了居委会。
居委会的工作人也觉得挺头疼的,他们先是去了8楼,安慰了一下男业主,然后又去了9楼,了解了一下情况。
接着,他们又尝试着联系7楼的男子,可电话打过去,要么没人接,要么就是直接挂断。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没办法,只好在7楼门口贴了一张通知,希望7楼男子能主动跟他们联系,解决这个问题。
可这7楼的男子根本没有任何回应。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只能每天轮流在7楼门口守着,希望能碰上他。就这么守了好几天,也没有件7楼的男子回来。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7楼男子买并使用震楼器,每天遥控震8楼,致使8楼除男业主外家人全被震跑,9楼业主也跟着遭殃,被噪音困扰长达3年多。这种行为属于故意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7楼男子在长达3年多的时间里持续使用震楼器,制造噪音干扰他人生活,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虽然因为找不到震楼器真实存在的证据以及7楼男子本人无法直接处理而未立案,但从法律层面看,其行为的违法性是明确的。
一旦能够证实其使用震楼器并造成干扰他人的事实,就可以依据此条款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7楼男子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给相邻权利人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种持续的、恶意的干扰行为,从民事法律关系上,可以认为其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以及可能构成对他人正常生活安宁权的侵害,需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7楼男子逃避处理、拒绝沟通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7楼男子未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报复性干扰,违背了这一原则。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他制造的噪声已经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将面临行政处罚,同时需对8楼、9楼业主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七秒记忆
能坚持三年多也是奇葩,早就该起诉了
用户13xxx69
傻逼啊,直接断水断电,打穿楼板
老头
为什么不说结怨的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