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女子连续输光20万,后来向朋友借到10万,没几下又输完了,借款到期,女子没钱,男子提议“肉 偿”,一次1万。女子拒绝,男子生气捆绑女子。次日,女子邀他见面,男子赴约,见面后,女子连刺三刀致男子死亡。女子:属于正当防卫!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法治进行时)
有个女子欠了债,却没钱还。债主竟暗示她用身体来抵债。女子一开始坚决不肯,可后来还是答应了,还主动约见债主,其实她心里另有打算。
理发店老板王某,店里的顾客数量不上不下,和周边其他店铺比起来,生意要冷清不少。
可王某压根不为生意发愁,心思全没放在经营上。他一门心思琢磨着怎么赚快钱,整天沉迷于赌博,享受那种刺激的感觉。
最开始,王某赌博时手头有多少钱就用多少钱,钱花完了就收手。
但后来,他在网上发现了一种更刺激的玩法,心里痒痒的,决定把攒下的所有钱都拿出来,想拼一拼运气。
结果,王某这孤注一掷的结局惨不忍睹,20万的积蓄全赔光了,账户里一分钱都没剩下。
可他偏不认输,竟然把信用卡刷爆,一门心思就想着把亏掉的钱再赚回来。
信用卡透支带来的满足感转瞬即逝,王某又开始琢磨别的来钱路子。经过一番考虑,他决定向胡某借钱。
胡某倒是挺乐意借钱给他,不过每天五百元的利息,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
但王某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一门心思只想借到钱,利息高低早就抛到脑后了。
双方商议后确定,出借金额为十万元,借款期限一个月,每日利息五百元。
一个月期满后,胡某向王某追讨欠款。可王某经济窘迫,之前的钱全输光了,实在没钱偿还。
胡某见王某没钱还,也没过度逼迫。他注意到王某容貌出众,便提出让王某通过“肉偿”服务抵债,每次报酬一万元,按此计算,只需提供十余次,就能还清欠款。
王某听后,抬眼打量了胡某一番,实在难以接受他的模样,想都没想就摇头否决了。
但王某的轻蔑态度似乎触怒了胡某,胡某随即采取行动,将王某捆绑起来,从举动中透露出,如果王某不服从,将强行达成目的的想法。
王某被吓得不轻,慌乱之中只能无奈妥协,按照胡某的意思去做了。
胡某因占了便宜满心欢喜,可王某却感到人格尊严遭到践踏。在她心中,尊严重于一切,宁可失去生命也不愿受此屈辱。
回家后的王某,越琢磨越窝火,愤怒的情绪在心底不断翻涌。实在无法容忍这样的欺侮,最终想到了应对之策。
第二天,王某主动联系胡某,约他出来见面。胡某接到邀约时,在电话里开起了玩笑,以为王某这么急切地约见,想必是对自己心心心念念。 当胡某应约赶到,王某突然有所动作,拿出事先藏好的刀具,毫不犹豫朝着胡某刺去。
胡某根本来不及反应,瞬间倒在血泊之中,失去了生命体征。 后来,王某已被刑拘,面临法律诉讼。她觉得当时举动有合理缘由,属正当防卫范畴,不应该被追究。
依据《刑法》第20条,王某的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需结合具体情境判断,但胡某的威胁认知存在主观偏差。
在王某看来,胡某的要求若不答应,有可能动手伤害自己。第一次强迫时,王某无奈装作配合,实际上并非自愿,胡某行为已涉嫌构成强奸。
胡某不断纠缠逼迫,王某为摆脱困境,决定主动反击。她拿出利器,接连朝胡某刺去三次。然而出乎王某意料的是,胡某竟因此当场身亡。
王某表示,为避免自己遭受伤害,不得不进行反抗,而这种反抗理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依据《刑法》第236条,胡某当时没用暴力强迫王某发生关系,可王某捅他三刀。从法律认定上不属正当防卫。
王某并非想阻拦胡某,而是要让胡某承受后果。胡某和王某碰面时,始终没有任何冒犯举动,没有伤害王某的行为。
胡某身亡源于王某的伤害举动,王某接连捅刺三下。尽管这是事后的报复行为,但该举动最终致于胡某死亡。
最终,法院判定,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非单纯的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