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女大学生向从未见面的网恋男友提出分手后将其拉黑。前男友找到学校后,在酒店房间以“出轨”为由,殴打女大学生并多次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送女大学生回学校时,女大学生立即向宿管员求救。宿管员报警后,前男友被从重处罚。
(来源: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6年出生的李某在海南海口生活,拥有大学学历。2004年出生的宋某是某大学的在校大学生。一年多前,二人在网上相识并互加微信好友,聊天中逐渐暧昧,并交换了私密照片,不久后确立了恋爱关系,但从未见过面。
一年后,宋某因与其他男子开房决定与李某分手,并将其所有联系方式拉黑。一个月后,不甘心的李某从海南来到宋某学校门口等待她。尽管两人之前未曾见面,但经常视频通话,宋某一眼认出李某并试图逃跑,李某随即追赶并追上了她。
宋某打电话叫来了同学石某,三人随后一同前往一家琴行。李某提出复合,但被宋某拒绝。晚上,石某先回宿舍,李某送宋某回到学校门口。次日是宋某的生日,她在石某陪同下前往李某入住的酒店庆祝生日,李某还准备了礼物。石某离开后,李某试图与宋某发生关系,但遭到拒绝。
5月20日早上,李某在酒店房间内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宋某发生了关系。次日下午,李某再次实施了同样的行为。晚上,宋某与石某再次来到酒店,李某要求宋某与其发生关系作为“精神损失”,但再次被拒。石某离开后,李某多次强行与宋某发生关系,并导致宋某受伤。
次日早上,宿管员联系宋某质问夜不归宿一事。为了不留证据,李某强迫宋某洗澡后离开,并陪同她回学校。见到宿管员时,宋某立即求救,学校随即报警。经鉴定,宋某有多处轻微伤,并花费了8000多元医药费。
李某到案后辩称,二人发生关系时宋某是自愿的,殴打是在发现宋某与另一男子暧昧聊天内容后泄愤所致。他还声称,二人的互动中有“角色扮演”,因此宋某身上的伤痕是正常的。
然而,公安机关提交了以下证据:
1.同学石某录下了李某承认殴打并强行与宋某发生关系的录音。
2.在宋某身上提取到了李某的生物信息,在酒店房间内也发现了二人的混合物。
3.李某手机里有宋某被殴打后跪地认错的视频。
根据《刑法》第236条,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法院支持检察院的观点,并认为李某应从重量刑,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宋某经济损失8000多元。
李某上诉称,宋某跪地视频证明她是出轨者,且自己殴打宋某是为了泄愤而非性侵,一审量刑过重。二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宋某因被殴打不敢反抗而被李某强行发生关系,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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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24
善变!
风中的云彩
在校门口你跑什么,人流量密集,他进不来在哪里等你,说明门前有门卫,那你跑什么???直接报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