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强奸案法官言论引发的深层思考 大同强奸案中法官那句“结婚了不等同于性同意”,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了千层浪,也引发了我对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深度思索。 从婚姻关系的角度来看,这句话本意或许是为了强调对女性性自主权的尊重,防止在婚姻关系中出现违背女性意愿的性侵害行为。然而,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不容小觑。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在当下社会,婚姻本应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的亲密关系。但倘若一名已婚女性,出于某些不正当的目的,比如想要摆脱现有的婚姻却苦无合适理由,或者企图在财产分割上占据绝对优势。她可能会利用“结婚了不等同于性同意”这一说法,在与丈夫同房时故意做出一些过激行为,像大喊大叫求救命、点燃窗帘制造混乱、打开门疯狂奔跑等。这些行为一旦被记录下来,到了法庭上,按照这样的逻辑,男方很可能就会陷入百口莫辩的境地,被判定为存在性侵行为。如此一来,男方不仅要面临牢狱之灾,在财产分割时还可能被要求净身出户。这无疑是为那些心怀不轨、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女性提供了一个看似合理的“借口”,让她们能够轻易地利用法律规则来达到自己的私利目的。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情况可能会形成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部分别有用心的女性可能会将婚姻视为一种谋取私利的工具。她们可能会选择匆忙订婚、结婚,在婚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丈夫发生亲密关系,理直气壮地宣称“结婚不等同于性同意”,让丈夫在婚姻中只能成为一个有名无实的“花瓶”,空有丈夫之名,却无法行使正常的夫妻权利。而过了短短一两个月,她们便提出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不仅花费了大量的金钱用于结婚的各项开支,还可能在离婚时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而倾家荡产,落得个人财两空的悲惨结局。 这种现象如果频繁出现,将会对婚姻制度造成巨大的冲击。婚姻本应是爱情的归宿,是两个人携手走过一生的承诺,是相互扶持、相互陪伴的温暖港湾。但“结婚不等同于性同意”这一言论如果被恶意利用,可能会让很多人对婚姻产生恐惧和不信任感。大家会担心自己在婚姻中随时可能因为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从而导致人们在选择婚姻时更加谨慎,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婚姻稳定和家庭和谐。 从法律层面来看,虽然强调性自主权是非常必要的,但在婚姻关系中,如何平衡性自主权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律应该更加细化和完善相关规定,既要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防止性侵害行为的发生,又要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维护婚姻的公平和正义。 从社会道德层面来说,我们也应该倡导正确的婚姻观和价值观。婚姻不是一场交易,更不是谋取私利的手段。夫妻双方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婚姻生活。对于那些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破坏婚姻、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应该予以谴责和抵制。 大同强奸案法官的这句话所引发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解读的问题,更是一个涉及到社会道德、婚姻观念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如何在保障个人权益的同时,维护婚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让婚姻重新回归到它应有的美好本质。
当大同强奸案遇上邓玉娇案:国服未来的可怕版本 大家还记得邓玉娇案吗,面对施暴
【321评论】【104点赞】
用户10xxx96
入职不等于同意劳动
破茧重生 回复 04-23 06:31
法官不等于正义,这我理解
反PUA 回复 04-23 02:52
[赞][赞]
星辰
婚姻相当于一种契约,如果法律不保护契约,契约没有任何约束内容,那要婚姻干什么
星辰 回复 04-23 01:41
请问,以当下司法解释和事实的判例,婚姻对女方的契约约束力是什么,如果对签订契约的双方,有一方没有任何约束力,那契约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深空之柱
“结婚了不等同于性同意”,这是一句反人类反进化反自然规律的蠢话。是女拳主义的幻想。结婚目的是保证男性性权利以及男性财产的供养对象。如果结婚无法保证男性性权利,那么男性财产也将无法用于女性和家庭。
用户10xxx06
违背妇女意愿,不管是事前,事中,事后不同意,都会判强奸罪成立,女人主动上的,事后不满意也成立,男人只要有性行为,你的一生就要被女人主宰了,世事颠倒,黑白不分,庆幸宝强当机立断离婚,否则今天的宝强哥必身陷囹圄成国人唾弃的强奸犯,宋桔桔化身为助人为乐的男人楷模,马蓉是不畏强暴的贞节烈妇,全国妇女的学习榜样
Kreeys 回复 04-23 07:32
以后只能微信发信息留证据,而且说好一次多少钱,就算女方中途不同意,也只能算嫖娼,只用蹲15天[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不再乎
你不用在那里诱导转移话题,这件事情的纠结点在于定性为强奸证据不足,由此引发的争议。
九幽界尘 回复 04-23 07:07
但是这句话就是让这件事热度暴涨的原因
不再乎 回复 九幽界尘 04-23 07:12
你自己去看评论区,反对什么的多差距有多大?
或许吧
洗得毫无含量甚至言论过于愚蠢。订婚不等于性同意我支持,发生性行为就是强奸你tm敢支持?
合乔小何 回复 04-23 06:46
发没发生还没实足证据呢
撞死四只鸡
大同这案子出来 我奉劝诸位还是别结婚了,就在刚刚我跟我老婆说来一次 她说累 我说我轻轻的,她立马说别烦我 等下我就报警 听到这句话我立马出了一身冷汗,我就说以后再也不碰你了 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夫妻之间的爱情 亲情完全没有了信任可言,没大同案她根本不会说出这句话
用户97xxx42 回复 04-23 07:07
你家是与时俱进,哈哈哈哈哈
老婆拿我换糖糖
婚姻内因为是夫妻契约有一方不愿意叫强迫,有打骂就是家庭暴力,哪能算强奸?除非婚姻破裂边缘才能算强奸。这什么法律?是不是叫儿子干活被判雇佣童工?叫父母帮忙叫虐待老人了?以后叫老婆做家务叫违背妇女意愿了?我看现在10个女的个个都不会心甘情愿做家务,最好天天睡到自然醒,起来有人做饭喂饭,钱多到花不完,其他全部是违背妇女意志了,哈哈,奇葩事多着,放两棵白菜被抓居然无营业执照,载两个朋友也是拉黑车,不是你撞的干嘛扶,拉蔬菜过高速居然西红柿不是蔬菜过不了,拉水果过高速过了好几个没事,最后一个居然要卸下来等等好多真事
用户18xxx13 回复 04-23 07:09
按照他们的解释,没有嫖娼罪,只有强奸罪。
用户10xxx36
不用结婚了,提倡同居,结婚还得付彩礼,性同意也得女方说了算,结婚没有好处光坏处,还有可能被女方分财产,
不忘初心 回复 04-23 07:33
事前同意,时候说你强奸,你能咋整?
allan
有毒玫瑰,更毒的是园丁![吐舌头咯]
用户10xxx36
大同法官提倡无性结婚,太好了,也别提倡生孩子,都无性还生什么
千里使者
好一个“结婚了不等同于性同意”!这是对契约精神赤裸裸的践踏,男方性行为权利本身就是结婚自然赋予男方的,现在被山西法官硬生生给剥夺了。那结婚的意义何在?
埋葬记忆
也许法官就是靠**开路上去的,所以比较反感
用户10xxx99
恋爱常识说,接受摸头潜意识已经接受了性关系,更何况亲吻,如果热烈一点就直接推倒了,男男女女被荷尔蒙驱使走到一起是一件很美好的事,被社会给糟蹋了……
渔翁
“结婚了不等同于性同意”,这句话是在为婚骗做背书,是在为诈骗女留退路,是在激发未婚男性对婚姻的失望。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男女一旦相爱,就意味着女方愿意以身相许,同时也渴望得到性的满足。“结婚了不等同于性同意”,只有不以感情为基础,以骗取对方钱财为目的的女人才会说。
用户99xxx11
跟一个性冷谈谈什么?
用户17xxx01
强奸罪之所以是重罪是源于给被害方带来的严重人格和心理伤害,如果事前或事后报警前涉及利益交易就严重拉低了这种主观性伤害的后的后果,这时就是用强了也是应以人身伤害罪论处,女拳主义者为了博眼球把强奸罪泛化会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彩礼和嫖资本质上都是性同意的证据。期待本案对强奸罪的司法解释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
mjgfxy
结婚了不等同于性同意,这句话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 ?
光只是错觉
既然证据确凿,为何700多天才二审??为何私下和被告商量认罪就缓刑???
小乔货场
古今中外都没有处女告别人强奸成功的事情!真的是开了先河了!性别是男就是原罪!
Peter
问题是这个女的还是处女,根本没强奸
古月胡
判决书不等于法律。
27
这个法官叫什么名字?
大强
性同意更加不等于同意结婚!
用户97xxx42
直白地说,不但花了高价的彩礼,又是买车,又是买房,最后连最基本的性生活都解决不了,哪个男人会是大傻子娶个祖宗回家供起来?
山青水秀
那还结啥子婚呢?
用户68xxx03
有土地证你不能耕种?什么东西
用户10xxx90
少画女性,多画阳光男孩吧
雷霆
这样的法官绝对是奇葩!拿了驾驶证不准开车???逻辑是什么???
大牛
结婚了不等于性义务
用户10xxx68
恶劣影响天下
大牛
结婚了不等于性责任
彩云之南
人家说的是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