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微博账号(ID:默HE北_ 1.人工智能相关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机器学习、数据分析、自动生成摘要等)
2.内容改编、二次创作或跨平台转载
3.商业推广及盈利性活动
4.整合至其他产品或服务(含已知及未来开发的技术形式)
5.用户画像构建及行为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 禁止在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情况下,通过任何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爬虫、API接口、数据合作等形式)抓取、存储、分析本人内容
⚠️ 若已通过用户协议获得数据使用权,该授权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自动终止
本声明自发布时生效,依据《电子签名法》具有法律效力。如涉及数据权益争议,应通过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