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遭丈夫持刀家暴后驾车逃离,谁知丈夫竟爬上了车前盖阻拦。女子并未

吉祥说说社会 2025-04-24 21:43:51

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遭丈夫持刀家暴后驾车逃离,谁知丈夫竟爬上了车前盖阻拦。女子并未停车,而是顶着丈夫行至一路口处,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丈夫身亡。后法院认为女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但女子及家人坚称是正当防卫,希望二审法院能够改判。

(来源:长江云新闻)

据悉,曹女士长得年轻漂亮,身材也是非常的棒,是某服装店的销售员。男子刘某在一番苦苦追求后,终于抱得美人归。

可是结婚后,刘某总担心曹女士因为太过漂亮而出轨,所以对于曹女士接触的人都有着严格要求,曹女士对此一忍再忍。

事发当晚,曹女士和女性朋友一起出去吃饭,没有提前向刘某报备,结果被刘某怀疑是和其他男性外出。

而此时刘某正在外面喝酒,一直喝到了凌晨1点才回家。当他回家后看到曹女士安心入睡,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将曹女士从床上拽了起来,还拿着刀逼问曹女士到底和谁一起去吃饭了。

曹女士坚称是和女性朋友一起,但刘某不信,他逼着曹女士去女性朋友家对峙。曹女士只得按照刘某的要求坐上了车,刘某开车向曹女士的女性朋友家赶去。

然而在途中,刘某多次殴打曹女士,甚至还连闯了多个红灯。曹女士一直在劝刘某不要违法驾驶,结果在行至一半路程时,刘某将曹女士拽下车,撕坏了她的衣服和裤子,然后又将曹女士塞回车内,而刘某则靠着车看手机。

曹女士此时已经害怕到了极点,她担心看不到明天的太阳,见不到父母了,所以直接坐到了驾驶位置,启动了车辆。

刘某发现后,来不及打开车门,立即扑到了车前盖上,阻止曹女士离开。

但曹女士这次铁了心的要逃离,所以并未踩刹车,而是在开车过程中不断变道,试图将刘某甩下车。

最终,曹女士因操作失误,撞上了一处花坛。有路人见状报了警,待警方赶到时,刘某已经奄奄一息,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而黄女士也好不到哪去,不仅衣衫不整,身上还有多处伤痕。

案发后,曹女士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了公诉,认为曹女士明知刘某趴在车前盖上,仍故意开车试图将刘某甩下,最终导致了刘某不幸身亡。

可是曹女士辩称,自己被刘某持刀威胁和殴打,是为了逃离而不得已导致刘某死亡的,这属于正当防卫,难道非要自己快被刘某打死了才能反抗?

但是法院认为: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实施正当防卫的条件之一,必须是无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可曹女士在开车前,刘某已经停止了侵害行为,且当时曹女士在车内,刘某在车外,不符合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的条件。

因此,曹女士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最终,法院判了曹女士有期徒刑11年。

对此,曹女士的辩护律师表示,曹女士根本没想过要致刘某死亡,她只是想逃离刘某的家暴。

那曹女士的行为到底是否符合正当防卫?

根据《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6条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曹女士在开车前,刚被刘某殴打了一顿,而理由是曹女士阻止刘某酒驾和闯红灯。

虽然之后一段时间内,曹女士在车内,刘某在车外,但从这一路过来,刘某多次殴打曹女士来看,不能保证刘某上车后,会不会继续殴打曹女士。

因此,刘某仍有可能会继续伤害曹女士,那么不法侵害行为仍应当认定为继续状态,曹女士的行为属于防卫行为。

不过,曹女士明知道刘某趴在车前盖,仍开车试图将其甩下,最终导致了刘某死亡,所以这个防卫是过当的。

也就是说,曹女士的行为仍构成犯罪,不过可以减轻一些处罚。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合案件的事实,刘某和曹女士各自的过错等,应当对曹女士处3~10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最后,有网友表示:“假如女的不逃走,被男的砍死了,那又怎么说?是不是就判7年有期徒刑?”

还有网友表示:“如果女的心里没鬼,为何不带男的去对峙,这显然是心虚想杀人灭口,法院判得没有问题,就是判轻了!”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103

评论列表

美目盼兮

美目盼兮

3
2025-04-24 23:46

也没见到女的身上有家暴痕迹,那么什么事情能让一个男的发怒到提刀呢?而且男的铁了心要砍杀一个女的,能跑掉的可能性真不大

猜你喜欢

吉祥说说社会

吉祥说说社会

喜欢分享各种热门话题,用心讲解每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