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发现没有?案件审判中有一个确实很奇葩的规定,让人捉摸不透。
那就是家属谅解书,可别小瞧了这个谅解书,有时候它比法律条文有用多了,更不可思议的是而且它还是花钱还来的。
这不,2008年成都孙伟铭无证醉驾导致四人死亡,一审判决死刑,他在法庭上吓的魂飞魄散,大喊“爸爸救我”。
他爸爸还真不是盖的,听说是确定了癌症晚期,跪在受害者家属面前任其扇嘴巴,再加上赔偿金最终换来了家属谅解书。
他儿子终于在二审时改为无期徒刑,后来经过几次减刑,坐了十多年牢就出来了,可是被他撞死的四个人永远醒不过来了。
我不知道其他地方有没有这个谅解书什么的,也不知道它为什么那么神通广大,可以把恶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真是牛叉啊!
我就不明白了,家属有什么资格替受害者原谅?这让受害者如何瞑目?
假如一对夫妻感情不好,其中一方被人开车撞死了或者被过失杀死,凶手只要给很多钱,那么其中一方不就是发了一笔财吗?高兴还来不及呢?这对死者公平吗?
这是不是也给了有钱人拿钱买命的机会啊?只要花大钱拿到谅解书,再花钱找个大律师,那么死刑变无期,无期变有期,出来后继续潇洒走一回,再害人再买命啊!这让穷人情何以堪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