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明白了南昌锜振东强奸案的判案逻辑了
男女互动良好,一切都好。事后男的拒绝确认关系,女方抑郁,告强奸。
法院认为,女方的同意,是基于“做男女朋友”的假设。而男的事后不同意,就是一种违背妇女意志的强奸行为。这是一种无效同意。
因此,一审判六年。二审判三缓三,还是强奸犯。
这个真的有点吓人了。司法实践还是要加强研究。
总算明白了南昌锜振东强奸案的判案逻辑了
男女互动良好,一切都好。事后男的拒绝确认关系,女方抑郁,告强奸。
法院认为,女方的同意,是基于“做男女朋友”的假设。而男的事后不同意,就是一种违背妇女意志的强奸行为。这是一种无效同意。
因此,一审判六年。二审判三缓三,还是强奸犯。
这个真的有点吓人了。司法实践还是要加强研究。
评论列表
猜你喜欢
【14评论】【2点赞】
【140评论】【24点赞】
【334评论】【74点赞】
【36评论】【6点赞】
【102评论】【65点赞】
【12评论】【6点赞】
【134评论】【61点赞】
作者最新文章
热门分类
财经TOP
财经最新文章
雨会过丶天会晴
这个话术好,以后都可以说女方的同意,是基于“男性将全部财产转移给自己”的假设。而男的事后不同意,就是一种违背妇女意志的强奸行为。这是一种无效同意。
用户10xxx36
女的开始愿意也可成为强奸,无语了
曾晓峰
女方:“做我男朋友,每个月给我两万花。”男方:“不行。”女方:“不做我男朋友对吧。”报警,强奸罪成立。
wlof
拒绝确定男女恋爱关系也要被判刑。。。
曾晓峰
再退一步讲,假如男方说:“我现在还年轻,想把精力放在为国家崛起而努力的大事业中,想发挥才能保家卫国,暂时不想谈女朋友。”女方报案,男方强奸罪。这样一来,什么舍小家为国家的,都得坐牢。这离谱到什么程度了。
蓝隼
这个和大同案截然相反,这个是女的本着和你恋爱的想法和男的发生关系,事后男的不恋爱,你不想恋爱就不要发生关系,这个的确违背妇女意愿,大同的案子,是男的想发生关系,女的不想,但最终两人也没发生关系,女的还让男的开车送她回家,哪来的强奸呢?
曾晓峰 回复 04-28 14:56
问题是,难道恋爱不是自由的么?假设男方想分手,女方就送银手镯作礼物?进一步讲,男方不愿娶,就得坐牢?这世界太魔幻了。
dddddop 回复 04-28 17:47
这女的是有男朋友的哦。是想和男朋友分手。[滑稽笑]
蒹葭苍苍
@河北沧州警方
睡鬼罗汉命踩沉
照这逻辑:以后凡事发生关系后分手的男人都是强奸犯,离婚的男人也都是强奸犯
hgo853j
这不是女的绣奸吗
睡鬼罗汉命踩沉
以后凡事发生关系后分手的男人都是强奸犯,离婚的男人也都是强奸犯
dddddop
男人有录音,居然说违法的,不予采纳。[哭着笑][哭着笑]
11
这时候就不是“系正常恋爱”了
和硕亲王
照这逻辑只要发生过关系的男女朋友,男方没有资格提分手吗
张宇
中国的男人们:全部去东南亚找!
用户10xxx92
格力无法甄别间谍,屁民也无法识别妇女意志,索性贵贱不用,安全第一[哭着笑]
用户12xxx72
A股都没有这个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