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地,男子张某拎着年货去舅舅王某家拜年。王某见外甥上门,特意张罗了一桌好菜,

亭下观雨霖 2025-05-04 21:20:01

安徽某地,男子张某拎着年货去舅舅王某家拜年。王某见外甥上门,特意张罗了一桌好菜,还喊来五个亲友作陪。席间众人推杯换盏,张某为表诚意主动举杯,三巡酒过便已面红耳赤。王某见状劝他少喝,张某却拍着胸脯说"大过年的必须尽兴"。众人拗不过他,只得任由他一杯接一杯往肚里灌。 当晚九点,张某突然趴在桌上呕吐,说话也开始含糊不清。王某等人赶紧把他扶到沙发上,见他呼吸还算平稳,便联系家属来接人。张某妻子赶来时,只见丈夫浑身酒气瘫在沙发,嘴里嘟囔着"再来三杯"。家属虽觉不妥,但想着大过年的不好扫兴,便搀着人回了家。 次日清晨,张某妻子发现丈夫身体冰凉,怎么叫都叫不醒。送医后确诊为急性酒精中毒引发的呼吸衰竭,抢救无效身亡。家属悲痛欲绝,将矛头对准王某:"要不是他组织酒局,还找这么多人灌酒,人怎么会出事?"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索赔80万。 (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报道,大年初三这天,张某提着两箱牛奶和一盒坚果,哼着小曲儿敲开了舅舅王某家的门。王某见外甥上门,笑得眼角的皱纹都挤到了一起:"来就来呗,还带啥东西!"转身就钻进厨房,把腊肉、香肠、红烧鱼摆了满满一桌。 "今儿个必须喝尽兴!"王某从柜底翻出珍藏多年的白酒,又给五个老伙计打电话:"赶紧来我家,我外甥来了!"不一会,几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就围坐在了餐桌旁。张某被众人簇拥着坐在主位,酒杯刚满就有人起哄:"外甥女婿,这杯得敬你舅舅!" 三杯酒下肚,张某的脸红得像关公,话匣子也打开了:"舅舅,我前阵子刚升主管,月薪涨了三千呢!"说着又给自己满上。王某见状拦他:"少喝点,你肝不好。"张某却摆摆手:"大过年的,图个吉利!"几个陪酒的老头也跟着附和:"就是就是,年轻人能喝!" 酒过五巡,张某开始摇晃。他突然站起身,端着酒杯绕桌敬酒,走到第三个老头面前时,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王某赶紧扶住他:"别喝了别喝了!"张某却推开舅舅的手:"我……我能喝!"说着又往嘴里灌了半杯。 晚上九点十五分,张某突然趴在桌上干呕,酒水混着食物从嘴角往下淌。王某慌了神,和几个老头七手八脚把他抬到沙发上。张某妻子赶来时,只见丈夫浑身散发着刺鼻的酒味,嘴里还在念叨:"喝……接着喝……" "要不送医院吧?"张某妻子刚要伸手,被王某拦住:"大过年的去医院不吉利,你带回去睡一觉就好了。"众人把张某架上车,张某妻子开着车,看着后视镜里瘫成泥的丈夫,心里直打鼓。 次日清晨,张某妻子像往常一样喊丈夫起床,却发现他身体已经僵硬。120急救车赶来时,医生掀开被子就摇头:"瞳孔都散了,呼吸心跳都没了。"死亡证明上写着:急性酒精中毒引发的呼吸衰竭。 张某母亲拄着拐杖冲到王某家,拐杖敲得地板咚咚响:"我儿子好好的来拜年,怎么就没了?"王某缩在墙角,嘴里反复念叨:"他自己要喝的,我拦都拦不住……" 法庭上,张某妻子抹着眼泪说:"我丈夫平时就半杯的量,那天要不是你们撺掇,他能喝成这样?"王某涨红着脸争辩:"是他自己要喝的,我还劝他少喝来着!"法官翻看着案卷,突然问:"王某,你作为组织者,知道外甥有酒精性脂肪肝吗?"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本案中,王某作为酒局组织者,其行为涉及《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的"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具体到本案,王某存在以下三重过错: 第一,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王某明知张某患有酒精性脂肪肝(依据体检报告),却未在饮酒前予以警示。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组织者对参与者身体状况负有合理注意义务。 类似案例中,某婚礼组织者因未劝阻心脏病患者饮酒,被判承担30%赔偿责任。 第二,未尽到及时救助义务: 张某出现呕吐、神志不清等酒精中毒症状时,王某仅采取"扶到沙发休息"的被动措施,未及时送医或拨打120。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组织者对突发疾病负有合理救助义务。某聚餐组织者因未及时送医导致饮酒者脑出血死亡,被判承担45%赔偿责任。 第三,默许过度劝酒行为: 王某虽未直接劝酒,但通过邀请五名陪酒人员并"默许喝尽兴",实质上构成了共同饮酒的过错环境。 司法实践中,某公司年会组织者因未制止员工拼酒,导致一人酒精中毒死亡,被判承担25%赔偿责任。 反观张某自身,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患有酒精性脂肪肝的情况下,仍主动过量饮酒,存在重大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可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类比某交通事故案例,醉酒司机因自身过错导致死亡,同饮者赔偿责任从40%降至20%。 法院最终认定,王某的过错体现在组织酒局、未尽告知义务、未及时救助三方面,构成《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但考虑到张某主动饮酒且存在重大过错,判决王某承担50%赔偿责任,即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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