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 又被离谱新闻震麻了!
一个医院副院长,身份居然是偷来的,被顶替者可是当了30多年辅警!就因为档案室翻档案发现照片和签名不对,这场荒诞闹剧才浮出水面。更气人的是,冒名者还拿过“好医生”称号,简直是对真正医者的侮辱。
孟州市卫健委虽做了开除、撤销资格等处理,却以过了追诉期为由不追究刑责。但持续性犯罪本就该重新算时效,明显还在追诉期内,当地却拿“当年未入刑”当借口,甚至暗示被顶替者别“添麻烦”。这是哪门子道理?
被顶替者拿着微薄工资,顶替者却在舒适岗位月入过万。三十年的人生差距,岂是轻飘飘一句“过了追诉期”就能抹平的?法律不能变成保护坏人的工具,追诉期该重新审视,赔偿也得合理到位。
未休矣
本该白的地方都黑了,到哪里去找白的地方呢?
MaxShen890
不要BL
大许
古代科举作弊是重罪
用户10xxx47
错了纠正是必然,坏人不能因为时间长短而逃脱法律制裁,只有严惩罪犯才是伸张正义的最终目的!
文欣
昨天晚上电视新闻说事也报了,三十年,偷梁换柱,太狂了,不是一个能办成,好几道环节。换了名字,一路走高,最后当了院长。当发现时,被偷换人生的人,姑同天打五雷轰!这样偷梁换柱的事都能做出来,还有一点良心吗?
45678
申请纪委介入
文欣
过了追诉期,就了事了?三十年,人生有几个三十年,三十年他才知道真相,多么悲惨?
用户75xxx42
本地某些人包庇,,拉出去踩缝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