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字证——地方政府发的,以前还没见到过 “识字证”以前没有看到过,这次在中国妇

具光说人间趣事 2025-05-07 07:19:08

识字证——地方政府发的,以前还没见到过 “识字证”以前没有看到过,这次在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见到了。   建国之初,我们贫穷落后,百废待兴,可劳动者文化素质极低,据统计在农村文盲率达到95%。党和人民政府为了改变现状,提高劳动者素质,专门成立了由政务院到地方的各级“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机构,   1953年11月,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关于扫盲标准、扫盲毕业考试等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扫盲标准为:干部和工人,一般可订为认识2000个常用字,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二、三百字的应用短文;农民一般订为能识1000个常用字,大体上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常用的便条、收据;城市劳动人民一般订为能识1500个常用字,读、写标准参照工人、农民的标准。   全国扫盲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扫盲学习效率,十五到四十周岁的文盲人数逐渐减少。   这张“复扫农字45号”识字证发放于1954年3月,是当时的辽宁复县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发给一位叫吴宣三农民的。他已经四十岁了,在扫盲学习中能认识1000个常用字,达到了当时的脱盲标准,得到了地方政府发的“识字证”。   这张识字证是建国之初党和人民政府,为提高占绝大多数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努力为更广大的人民着想的一个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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