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红色物业”建设……坚持应建尽建,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
据媒体报道,近年,青岛积极推动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2024年初,青岛市组建业委会比例为27%,截至2025年9月,全市符合条件的物业小区中,业委会的组建比例提升至89.55%,约有3000个小区成功成立了业委会。
青岛大规模推动成立业委会,背后有什么样的深层动机?通过以下官方给业主的答复中,可以清晰地得到答案。
近日,有万科朗润园小区业主,通过问政平台反映:
想咨询一下对于社区成立“业委会”这一项工作,是政府硬性工作么?是政府要求街道居委会强行执行工作么?如果不是的话,为何潮海街道不在乎社区业主居民的成立意向强行推进?

即墨区答复如下:
经落实,首先,《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物业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督管理和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依法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已交付业主的人数占比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自首套物业交付业主之日起满二年且已交付业主的人数占比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达到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五以上或者人数占比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申请,也可以主动组织成立筹备组。

其次,万科朗润园小区距今已交付6年,已交付专有部分面积180358.56平方米,已交付业主人数1741户,该小区首套物业交付业主之日起已满两年。符合《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最后,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深化社区“幸福家园”建设的意见(试行)》(青办发〔2024〕18号)第四条关于深化“红色物业”建设第7条要求,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工作领导机制,确保业主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应建尽建,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

该小区5%业主于2025年10月20日,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申请,社区居委会同步提交申请,并一同报潮海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日前处于筹备组成员名单公告阶段。筹备过程中,个别业主通过各种途径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社区及时通过不同方式给予政策解答和知识宣贯,具体如下:
一是该小区已交付业主人数1741户,社区建立7个居民网格群,个别业主提出一些问题、疑虑以及建议,社区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网格群进行统一回复解答。
二是针对个别业主的疑虑,社区和街道还通过个别面谈、电话沟通,登门走访等方式进行解释解答。
三是11月3日和11月6日,社区又在物业会议室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街道、社区以及律师现场解答问题,解读政策。
四是社区积极采纳业主的建议,将业委会工作的内容摘编成知识课堂,分期通过居民网格群、物业管家平台推送,大家一起学习。
五是业委会是居民自治机构,由全体业主自己选举产生,社区担负着指导、监督、协调的职责。业委会选举依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青岛市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参考指南》等法规政策,在即墨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业主的监督。
下一步,潮海街道办事处将结合《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业主委员会工作流程和内容,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协调职责,稳妥有序推进业委会选举工作,工作过程中,通过公示栏公示、微信发布、座谈交流、知识宣贯等方式,及时解答业主提出的各种问题。同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每项工作都进行公示公告,全程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